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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吴琦杜桂芳拒付不合理开支 中共青海省委、省纪委表扬她们坚持原则的精神;人民银行西宁支行负责人却认为不符合“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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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2
第3版()
专栏:

  会计吴琦杜桂芳拒付不合理开支
  中共青海省委、省纪委表扬她们坚持原则的精神;人民银行西宁支行负责人却认为不符合“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本报讯 据《青海日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西宁支行古城台办事处会计、共产党员吴琦、杜桂芳,维护财经纪律,对一项不合理开支拒绝付款。她们这种按原则办事的精神,受到中共青海省委、省纪委的表扬。
1979年6月8日,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控办)转发的国务院五部(委)联合控办、商业部关于进口电视机、录音机销售办法和如何执行的通知明确规定,日本20英寸彩色电视机等几种进口电视机主要供应个人,适当兼顾电化教育的需要。其它单位如必需购买,要严格执行商业部的规定和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的规定(即经过审批),严禁非法套购。1979年7月17日,西宁市革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给所属各区居委会文化室配备电视机,第一批购置100台,财政补助5万元,每台国家补助500元。西宁市古城台银行办事处会计吴琦、杜桂芳认为这一决定与中央的精神不符,按照《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对城西区准备购买的30台进口电视机拒绝付款。银行办事处一位负责人对此十分恼火,生气地对吴琦说:“我批了你付。”吴琦回答:“你批了我也不付,因为这不符合中央规定。”这个负责人责问道:“那么我领导你,还是你领导我?”吴琦针锋相对地说:“那中央能领导你吗?”(编者按:吴琦同志回答得好!坚决按国家规定的法令办事,这是共产党员和一切职工行动的准绳。任何人不能靠手中掌握的权力,在自己管辖的小天地里称王称霸。吴琦、杜桂芳同志忠于职守,在“顶头上司”的错误面前,针锋相对,照章办事,实在值得称赞,值得学习。)这以后,该负责同志在几次会议上都不点名地批评了吴琦、杜桂芳同志。
事情发生后,吴琦、杜桂芳多次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得到了广泛的支持。省财政厅领导同志在今年4月9日的全省财政监察工作会议上指出,“古城台银行办事处的同志,抵制城西区购买30台电视机的作法,应受到表扬和鼓励。”但不久,青海省财政厅的同志到西宁市人民银行了解这件事时,该行两位负责同志仍然认为吴琦、杜桂芳同志的作法不符合“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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