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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稳定市场物价作为重要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知各地监督检查市场物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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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2
第3版()
专栏:

  把稳定市场物价作为重要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知各地监督检查市场物价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0日向各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稳定市场物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加物价大检查。要依靠群众,经常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国营、集体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规定,不准随意提价;不准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不准以更换商标等手法,变相涨价。
通知要求加强城乡集市贸易购销活动的管理,继续稳定集市价格。
要加强对城乡贩卖活动的管理。
要坚决打击非法倒卖各种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破坏国家计划、破坏物价稳定的投机倒把行为。
对违反市场物价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区别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和没收财物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勒令停业,并向司法部门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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