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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的法医学著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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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2
第8版()
专栏:文化鳞羽

  南宋的法医学著作
  北京图书馆 陈杏珍
南宋末年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是我国现存的古老的法医学著作。宋慈,字惠父,南宋建阳人,历任“提刑”等官,对于狱案“审之又审”,十分精细,史书称他所官之处都留下了好声誉。死后,官至“朝议大夫”。
宋慈把自己的著作定名为《洗冤集录》,是因为封建社会里,草菅人命的事司空见惯,冤假错案时有发生。他认为审判官应该通过认真勘验尸身,查清命案真相,为受害者伸冤,为无辜者平反,所以该书用主要篇幅撰写了验尸的方法以及各种非正常死亡的特征。
例如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案件:“有一乡民令外甥并随人子将锄头同开山种粟,经再宿不归,及往观焉,乃二人俱死在山。”“一尸在小茅舍外,后项骨断,头面各有刃伤痕;一尸在茅舍内,左项下、右脑后,各有刃伤痕。”这一命案开始被判为“两相并杀”,在外者“先被伤而死”,在内者“后自刃而死”。一验官通过对尸身的检验,否定了这个结论,指出:“其舍内者右脑后刃痕可疑,岂有自用刃于脑后者?手不便也。”后来捉到“挟仇并杀两人”的凶手,证实了验官的判断。
该书还指出了检验官所必须具备的品德和作风。“因验尸受财”的人要依法处理。在审案和验尸中,要注重证据,“多方体访”,“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等等。尽管这些主张在封建社会未必行得通,但这里所表现出来的作者那种秉公执法、严肃认真的态度,却是值得后人称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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