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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农村的房屋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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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3
第2版()
专栏:

  要重视农村的房屋建设
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各地农村陆续改造了一些旧房,建设了一些新房,许多农民的居住条件有了一定改善。有些生产发展比较快、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社队,还先后建起了一批新村。但是,总的来看,目前农村的居住条件还是很差的,许多地方依然是古村旧貌,农民住房很紧,即使在富饶的江南,也有不少农民住在茅草房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一些农牧民的居住条件更差。
最近,农村房屋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由于党的政策的落实,农工副业的发展,以及农副产品提价,农民收入增加,普遍要求建房。无论从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来看,还是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来看,农民住房的建设问题,都应当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当前的问题是,不少地方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把农民建房看成是可管可不管的小事,放任自流;有的怕农民建房影响生产,不去关心,甚至加以阻拦;有的不顾党的政策,不顾经济条件,搞“大呼隆”,搞一平二调,忽视发挥集体和社员两个积极性;有的不注意规划,盲目建设,侵占了耕地,破坏了布局;有的不注意合理组织施工,既影响了集体生产,又增加了农民负担,对集体、对个人都很不利。农村建房材料,也没有一个正常的供应渠道,农民盖房困难很大。
对农村房屋建设,要有一个正确的方针。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随着生产的发展,集体经济的壮大,社员收入的增加,采取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态度要积极,步子要稳妥。当前,有几个问题需要认真解决:
(一)要正确处理生产和生活的关系,重视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过去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有些地方把生产和建房的关系对立起来,把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的关系割裂开来,农民要盖房,常常受到各种指责,动不动就割“私有制的尾巴”,搞得生产上不去,生活也得不到应有的改善。这方面的教训很深刻。生产和生活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不努力把生产搞上去,单纯强调改善生活,就没有物质基础,想改善也改善不了。反过来说,只强调抓生产,忽视改善生活,甚至连一些可以办到的事情也不办,就会挫伤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生产也不可能搞好。因此,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把农民的生活安排好,不仅可以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迅速增长,还有利于稳定大局,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我们应当切实地把农房建设工作抓起来。
(二)要十分注意政策,充分发挥社员和集体两个积极性。农村建房中的政策问题,最重要的是房屋的产权问题。社员的住房,属于生活资料,产权应归社员所有。修建的办法,可以在统一规划下,由社员筹集资金、材料,集体给予帮助,统一组织施工。五保户由集体负责安排。这种方式,有利于发挥社员建房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房屋的维修、管理。公共积累多,经济条件好的社队,也可以在统一规划下,采取集体筹集资金、材料,集体建房的办法,产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住房交纳房租,也可以折价卖给农民。在集体建房中,使用农民的旧房旧料,要合理作价,并在短期内偿还,不能搞一平二调,变相剥夺农民。社员要求自己建房,只要服从统一规划,也应当允许。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绝不能够搞强迫命令。建房中涉及农民自留地、自留树等所有权问题时,也一定要严格按照政策办事。
(三)要认真搞好规划,精心进行设计。规划问题,事关新村建设的百年大计,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有的地方忽视规划,造成布局不合理,甚至乱建、乱占,有的地方已经发生了一些“建了拆、拆了建”的劳民伤财的事情。从各地的经验看,搞好规划,首先要搞好县、社的总体规划,实行山、水、田、林、路、村统一安排,综合治理。每个县、社,应根据各自的自然条件、生产特点、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新农村建设的近期计划和远期设想。集镇的建设,要力求和公社所在地的建设结合起来,使之逐步成为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居民点规划,要根据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点内的土地利用、功能分区,进行合理安排,努力创造具有当地风格和特点的布局形式,经过群众讨论,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农村房屋设计,则要注意研究农村建筑的特点,设计出农民所喜爱的、经济、适用的建筑,不要机械地套用城市房屋建筑的设计模式,并要考虑防火、防风、防洪和抗震要求,以确保安全。
(四)要注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地理、资源条件以及生活习惯,差异很大,经济发展也不平衡。因此,农房建设的标准、规模、进度、形式,一定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能要求一个样。不但在大的区域之间要有分别,就是在一个县、一个公社之内,也要按照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在这方面,我国农民有许多创造,有许多传统的好做法。例如,西北黄土高原地区,农民根据当地雨量少、气候干燥的特点,采用以土为主的土拱结构,既经济又适用。木材缺少的地方,采用砖拱结构,效果也很好。山区,有的开山采石,砌筑房屋,有的修建石窑、土窑。平原地区,墙体有的用砖,有的用土坯,有的半砖半坯。近些年有的城市郊区,利用工业废料,发展砌砖建筑,这是一条新路子。广东、福建、浙江等地,采用预应力构件,代替木梁、柱、桁条,可以解决木材短缺问题,也是一个好经验。建筑材料的解决,主要应当依靠社、队自己的力量,就地取材。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也要根据资源和生产情况,开个渠道,专项安排,逐年给一定的补助指标。凡是拨给农房建设使用的材料,要做到专材专用,不得挪用。
(五)要高度重视节约用地,切实防止乱占耕地。新村选址,要尽量利用坡地、薄地和荒废地。山区,要提倡依山建村。各地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宅基地面积、院落大小、房屋间距、道路宽度等,确定一个有幅度的控制指标,以利合理使用土地。公共建筑和社队企业用地要严格控制,占用生产队的土地要给予补偿,不能平调。如果每个生产队能节约10亩地,全国481万个生产队,即可增加耕地近5,000万亩。过去我国农村房屋建设,一般布局比较松散,土地浪费很大,应当在今后旧村改造中,精心规划,巧做安排,把这一部分土地潜力挖掘出来。
(六)要量力而行,分期分批逐步建设。一些地方的实践证明,采取每年建一些,逐步建设,就可以做到集体无贷款,社员无超支,农业有增长,分配能兑现。相反,有的地方不顾条件,不考虑可能,采取“大呼隆”的办法,短促突击,大兵团作战,搞一平二调,结果,“建了新村,伤了元气”。这样既影响集体生产,又影响社员的生活,后果极为不利。因此,农村房屋建设,一定要有计划,讲步骤,既要防止放弃领导,任其自流,也要防止操之过急,一哄而上。
农村房屋建设,涉及面广,地方性强,切实加强领导,是搞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的关键。有关领导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定期研究农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有关农村建房的方针、政策,了解各地农房建设的进展情况,组织经验交流、技术支援和新村试点,推动居民点规划、设计工作的开展。
搞好农村房屋建设,是改变农村面貌、缩小城乡差别、巩固工农联盟的一件大事。只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我们一定能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把目前还比较落后的农村,建设成为繁荣、富庶、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国家建委农村房屋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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