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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让中小型水利设施充分发挥效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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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4
第3版()
专栏:

  纠正“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让中小型水利设施充分发挥效益
长期以来,不少地方由于“重建轻管”的思想影响,使好多水利工程设施不能充分发挥效益,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是相当严重的。
例如我们江苏阜宁县里下河地区各公社兴建的446座防洪闸,其中不能御洪的就有216座。又如横贯县境44里长的恒河,因为失去排涝能力,先后整治了4次,共投资500多万元和成品粮1,000多万斤,投工1,200多万个。全县象这样的河道有14条,总长达500多华里,大多经过三、四次整理。
由于这些整治工程的纠缠,使大量的劳力用不到田间小型水利建设上。从1976年以来,全县每年都要动员三到五万强劳力参加大工程施工。后方同时要花相应的劳力,保证前方粮草供应;再留一部分劳力搞冬季田间管理,这样后方的劳力就所剩无几了。小型水利只能喊几句“大搞”的口号。几年来,这种大工程想下下不了,小水利想上上不去的被动局面一直改变不了。
主要原因有三条。
首先是管理不力。大多数公社没有管理机构,工程一建成就算了事。少数公社即使有个管理机构,也空挂招牌,人员不落实,任务不具体,报酬不明确。尤其是几个公社共同受益的工程,命运更惨,谁也不愿出钱、出人搞好工程的管理、维修和养护。
其次是规划不定型。有些地方的农田基本建设规划,举棋不定,没有一个长期打算。常常是谁的权力大,谁的意见就是规划。今年王书记在职是南北向,明年李书记执政是东西向,变来变去,反复无常。群众说:领导调动,苦了群众;寅订卯改,劳民伤财。
第三是缺少一部水利工程管理法。由于法纪不严,奖惩不明,人为破坏往往严重于自然损坏。在堤上耕翻种植,砍伐林木,拆走电力抽水站的零部件等现象屡见不鲜。所有搞这些破坏行为的人,一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由此可见,加强工程管理,已成当务之急。
在向四化进军的今天,我们不仅要高速度地建设工程,更要高水平地管理工程。既然舍得花必要的巨大投资建工程,就应当舍得花少量的投资管工程。建一项工程,少则几千元,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上千万元。但建成以后,只要花很少的人力管一管,出了毛病,只要花很少的财力修一修,就能把死工程变成活工程,岂不合算!?这个帐要好好地算一算!
江苏阜宁县水利局 张永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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