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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桑树坪煤矿的所谓“竣工投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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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4
第3版()
专栏:大家谈

  也谈桑树坪煤矿的所谓“竣工投产”
《人民日报》9月9日刊登了政协委员常黎夫、邓以纯同志关于《桑树坪煤矿强行验收投产,后果严重》的发言。我想对这个问题的有关部分作个补充。
1979年11月15日,《人民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新华社的一篇报道,现摘要如下:
“我国新建的一座现代化大型煤矿——桑树坪煤矿,在陕西省韩城矿区胜利竣工,经过试生产证明各系统运转情况良好,于11月10日正式移交投产。这座煤矿的建成,对改变我国煤炭工业布局,促进西北地区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实际情况怎么样呢?
桑树坪煤矿不是“大型煤矿”,而是中型煤矿。我国煤炭工业划分大、中、小型煤矿的标准是,设计能力年产500万吨以上的为大型煤矿,年产200—500万吨之间的为中型煤矿,年产200万吨以下的为小型煤矿。桑树坪煤矿设计能力年产300万吨,属于中型煤矿,而《人民日报》报道为“大型煤矿”。
桑树坪煤矿并没有真正形成生产能力。该矿建设是分为两期工程进行的。它的一期工程早在1977年就交付使用,二期工程于1979年11月“正式移交投产”。一期工程设计能力年产煤90万吨,二期工程设计能力年产煤210万吨,两期工程设计能力共300万吨。一期工程“投产”三年后的1979年,实际产煤33.8万吨,只占设计能力的三分之一。二期工程投产半年,只产煤6万吨,以全年计划产煤20万吨计算,才仅仅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9.5%。由于各种原因,基本建设项目移交生产的初期不能完全达到设计能力的要求是不奇怪的,但象这个矿这样却是不正常的。
桑树坪煤矿生产不正常的根本原因,在于各生产环节没有完全形成。今年安排二千二百多万元投资(据说明年还要安排),继续搞原设计方案内的未完工程,而不是搞新建或扩建。按照基本建设验收标准衡量,这个矿根本不够移交投产的条件。
既然不具备投产条件,硬要正式移交生产,那么投产后的情况就不难预料。一般情况下,一个中型煤矿建成投产后是有盈利的。桑树坪煤矿是“现代化”的,去年煤炭又提了价,在其移交生产后理应获得较多利润。事实恰恰相反。它的一期工程,1979年亏损288万元,平均吨煤亏损8.52元;二期工程半年来就亏损760万元,预计全年亏损一千多万元,吨煤成本要达72元。
这就是桑树坪煤矿“胜利竣工”“正式移交投产”的真象。
人们必然要问,是谁指示这样干的,这样干的目的是什么,产生的严重后果由谁来负?这些问题只有当事者才能作出回答。
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些什么教益呢?
1、在基本建设战线上,一定要改变弄虚作假的坏作风,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验收标准行事。
2、新闻报道要力求真实、准确,新闻工作者要加强调查研究,学点经济知识。 师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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