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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政策”这一提法值得商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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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4
第3版()
专栏:

  “土政策”这一提法值得商榷
有些报纸刊物常常用“土政策”一词批评一些地方执行错误政策的事。我认为这一提法值得商榷。
其一,就政策而言,只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没有“土”、“洋”之别。根据地方各级人代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都有权根据国家法律,结合当地情况,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从实际情况看,要一个车间、一个生产队保障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也必须允许制定某些切实可行的规章。因此,不能说下级(地方)的政策是“土”的。同时,上级的政策有时也有错误的。上级的政策如果不符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下级可以请示变通执行;如果错了,可向上反映。下级的规定、政策是正确的,也应该允许执行。
其二,容易引起思想混乱。我们国家由于过去政治运动不断,又遭受十年浩劫,搞得不少同志谨小慎微,办事“看本本”,等上级发指示、作决定,自己不拿主见。还有少数人,受“四人帮”一伙散布的无政府主义谬论的影响,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本地区、本单位制定的不合自己利益的一些具体政策斥为“土政策”。因此,这种提法不利于当前广大干部消除官僚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解放思想,搞好改革,把各项工作搞活,促进四化建设。
报刊批评的“土政策”,显然是指那些单位和个人搞的一些违反党的政策和国家法令的错误政策。鉴于以上理由,我觉得用“土政策”来概括“错误政策”是不准确的。因此,建议报纸今后不再用这个提法,对其他类似提法也力求作到准确、鲜明。
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公社
李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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