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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道局两个船组部分干部违法乱纪 抢购国家统管物资和违禁品受到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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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5
第4版()
专栏:

  上海航道局两个船组部分干部违法乱纪
  抢购国家统管物资和违禁品受到处分
本报讯 据《文汇报》报道:交通部上海航道局党委最近严肃处理了第四工程处“航链701”和“航扬203”两个船组部分干部趁去外地施工机会,违反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购买大量国家统管物资和违禁品的错误。
这两个船组于去年下半年赴福建马尾施工,部分干部和职工违法抢购了国家统管的圆木一百多根,购买了当地禁止私自外运的铺板二千多副,收购了大批严禁私人买卖的收录两用机、录音磁带、彩色电视机、电子计算机、衣料、服装、折伞、皮鞋、减光眼镜、旅行箱等,还向当地商店购买了三百五十余架黑白电视机,金额达几十万元。他们利用施工船只一般不受检查的条件,运回上海。有的转让倒卖,非法牟利。
在大量抢购中,这两个船组的某些干部带头违反党纪国法。“航拖2001”轮党支部书记动用救生艇到侨乡买了价值三百多元的圆木、方木,还同另一个支部委员一起将私人购买的40吨黄砂装上施工船免费运回上海。第四工程处派出负责工程的一位党员干部搭乘外单位工作船去农村收购圆木。“航链701”轮船长兼船组党支部委员一人买了65副铺板。“航吸1003”轮轮机长、共产党员一人买了八千多元的物品,其中有黑白电视机10架,收录两用机两架。该轮大副助手用低价收进3架收录两用机、三十多副减光眼镜和五十多盒录音磁带,到上海后高价出售,从中获取暴利。
除了这两个船组的干部有违法乱纪行为外,航道局机关和第四工程处有二十多个干部也委托这两个船组代购物品,助长了不正之风。
航道局党委和第四工程处党委对这两个船组的违法行为十分重视,专门组织调查,进行严肃处理。对由于严重失职的船组姓汤的党支部书记和姓马的副书记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党内警告处分,对带头抢购物品的党员干部和“航拖2001”轮党支部书记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一位姓周的搞投机买卖受到行政记过处分,一些托人购买物品的机关干部,向纪律检查部门写了书面检查,其他购买物品的船员也登记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物品。第四工程处还制订了“赴外地船组须知”的七条规定,严禁船舶非法抢购。市经委最近也就此事发出简报,批评了这两个船组的干部,要求工交系统各级党组织引起充分重视,对违反《准则》和国家政策,非法抢购国家统管物资和违禁品的行为,都要严肃处理。
《文汇报》为此发表编后指出:目前我们党内存在的形形色色的不正之风,腐蚀党的肌体、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是广大群众的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我们各级党委、每个党员都要提高自觉性,提高坚定性,为使党的肌体更加健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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