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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的“不知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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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5
第8版()
专栏:

  江青的“不知道”
  李庚辰
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进行法庭调查期间,被告人江青对证据确凿的许多犯罪事实都是一问三不知。她的三句滥调就是:不知道,记不得,忘记了。
单从法庭表现看,江青的记性的确是坏得很,以致坏得连对她自己讲过的话也竟然“不知道”,对自己亲手批的字也居然“记不得”,对自己处理的许多重大问题也全都“忘记了”。但是,细心观察起来,人们会发现,江青的记性有时候却又很不坏。比方说,30年代她给上海某人写过一封信,其内容正如俗话所说“麻绳穿豆腐——没法提”。这件事,过去了几十年,她却记得一清二楚。“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江青便找林彪、叶群,让他们帮忙找回来,以防流向社会,现眼丢丑。另外,她和哪一个人有什么仇怨,不管是新仇,还是旧恨,也全都耿耿在怀,趁着“史无前例”的“大好形势”,一个不剩地都把他们整得死去活来。至于十年动乱中江青亲口点名诬陷迫害的党政军干部之多,恐怕也是“史无前例”的,如果没有“过得硬”的记性,光是记那么多的人名也是难以办到的。再说法庭审讯吧,一涉及到犯罪事实,江青就一概“忘记”,而当她自以为有空子可钻时,便立即“回忆”起来了。难怪特别法庭的旁听代表说:江青的记性就象猴皮筋,因时而变,因事而异,弹性大得很!
不过,倘再深究一步,便会发现,江青这弹性的记性,其实完全是装出来的,说穿了,“不记得”云云,只不过是拙劣的诡计,目的全在于赖账。例如,明明是她密谋策划让王洪文赶在毛主席接见外宾前到长沙诬告周恩来、邓小平等同志,她在法庭上却仍然百般狡赖,等到同案犯王洪文出庭与她当面对质时,江青实在是想赖赖不掉,再“忘记”也不顶用了,便拿出最后的看家本领,干脆来个大撒泼,宣称什么:我就是让他去了,这也应该、正当,也算不上诬告呀,等等,真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列宁曾经说过:“他们没有能力同我们进行面对面的争辩,只好施诡计,搞阴谋,耍无赖。”耍阴谋诡计行不通,想赖也赖不掉,即使扰乱法庭也无济于事,无情的历史事实将牢牢记下林彪、江青一伙祸国殃民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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