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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开展群众性物价监督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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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7
第1版()
专栏:

  长春开展群众性物价监督活动
本报讯 据《吉林日报》报道:长春市建立了义务物价检查员制度,开展群众性物价监督活动。
今年8月以来,长春市共发展了278名义务物价检查员。他们持有市人民政府发给的物价检查证,对市场物价有权质询,有权检查,有权批评,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市委党校义务物价检查员邹立新,利用工余时间,检查了5个国营、集体企业和8个街头售货亭、私人摊床,共检查衡器13台,对其中七台失准秤,分别做了处理。市总工会义务物价检查员隋锡久深入市场检查物价。一次,发现一个蔬菜供应点把质量好的大葱留给内部职工分,把质量次的卖给群众。隋锡久当场对这个营业员进行了批评,使这个营业员认识了错误,把好葱拿出来卖给群众。
市商业局义务物价检查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铁北副食商店团山门市部、民主门市部,宽城区胜利副食品商店黄河门市部、天光门市部等单位,把三级酱油提为二级价格出售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没收这些单位的非法收入,对有关责任者进行罚款、取消奖金、批评教育等。
市总工会为了充分发挥义务物价检查员的监督作用,最近召开了经验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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