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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 努力提高执行《准则》的自觉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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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7
第3版()
专栏:

  《工人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
  努力提高执行《准则》的自觉性
本报讯 《工人日报》12月15日发表了特约评论员文章《努力提高执行〈准则〉的自觉性》。
《工人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说:《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正式公布以来,我们的党风已有明显进步。不少同志以身作则,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的路线和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注意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有些同志有时在这个或那个问题上也发生违背《准则》的事情,但一经发现,他们能够虚心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认真改正错误。也有少数同志对人严,对己宽,口号喊得很响,却不身体力行,继续发生违反《准则》的行为。有的人甚至沾染了令人厌恶的腐朽作风。对别人的揭发批评,他们总是找种种理由来搪塞、反驳、抵赖,有的人还利用职权,寻机报复。
文章指出:贯彻《准则》中出现的问题,就多数同志来说,主要反映了他们各自的党性锻炼和修养不同,遵守《准则》的自觉程度不同。怎样改变这种自觉性不高的状况呢?一要靠这些同志自己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二要靠人民群众的严格监督;三要靠党组织的经常教育检查。
文章指出: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党的每一个成员都应当是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先锋战士。这就要求每个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一定要努力养成甘为人民公仆、不做人民老爷的高尚品德。这是自觉执行《准则》的思想基础。有许多同志参加党,不是为了做官,为了给自己和家属、亲友捞“油水”,而是为了更好地谋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他们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能把自己放在普通劳动者的位置,同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真心实意地为人民办好事,而不做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正因为他们不谋求私利,不患得患失,才能够在政治生活中,光明磊落,实事求是,敢于自我批评,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在物质生活上严格按制度办事。但是,也不能忽视确实有那么一些同志私心较重,在他们的地位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的时候,他们离人民群众也越来越远,滋长了官僚主义、特权思想,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常常把自己置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外。对这些同志来说,要认真遵守《准则》,最关重要的是去掉谋取私利的杂念,心里时刻想着人民的利益,努力提高做人民公仆的自觉性。
文章认为:鼓励和支持党内外群众开展自下而上的批评,对于促使党的干部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是十分必要的。要治好十年动乱给党的肌体造成的这种内伤,非加强党内外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可,非有社会舆论的力量不可。现在党内有些同志,对于开展公开的群众批评还有某种担心。这有客观原因。“文化大革命”中,提倡用“大民主”的方法,“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揭发我们党的黑暗面”,结果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利用来乱党乱国,篡党夺权,打击和迫害了大批干部。这个惨痛教训,应当深刻记取。我们今天强调鼓励和支持自下而上的批评和监督,决不是要重复“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做法,而是要在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指导下,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地使用批评的武器,努力做到实事求是,合乎分寸,与人为善,治病救人,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合情合理地作出处理。现在人民群众渴望四化,寄希望于党的领导,严格要求党的干部,敢于批评干部的缺点错误和不正之风,直至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实行批评监督,这是好事,表现了他们爱护党的干部、关心党的事业的积极性。这种积极性是十分可贵的,我们只能加以保护,不能挫伤;只能引导,不能压制。当然,在开展批评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乘机制造混乱,甚至借批评党的干部的缺点全盘否定党的领导。这没有什么了不起,用不着惊慌失措,只要引导得当,这类事情,也有助于我们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教育和训练干部,教育和训练群众。
文章指出:有了自下而上的批评监督,还必须有党组织的教育检查和监督,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准则》的自觉性才会收到更好的效果。在有些部门和单位,对本部门特别是本单位领导干部中发生的问题,往往不主动解决,非要等到上级组织出面干预,领导同志亲自批示,或者拖到激怒了群众、激化了矛盾,才勉强地被动地去解决问题。这是很不应该的。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多数是因为那里的领导干部打不开情面,只考虑顾全个人的“面子”,不考虑对党的影响;有的是受“一俊遮百丑”的旧观念影响,以为只要是好干部,有错误也要“包涵”;有的是怕牵扯的人多,捅了“马蜂窝”,惹不起;还有的是同病相怜,怕触动了别人,暴露了自己,搞官官相护。必须坚决改变这种状况,帮助那里的党组织恢复活力,敢于坚持原则,伸张正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对那些蔑视党纪,敢于以身试法的人,不管是谁,都应当揭发,坚持不改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对干部违犯纪律的错误,通报批评,给以处分,并不是要把干部打倒搞臭,而是为了挽救本人,教育大家。在林彪、江青一伙横行时期,党内党外的批评都搞得很不正常,至今给人们留下一种错觉,似乎只要公开批评某个干部的某个错误,就意味着这个干部还有其他严重问题,就必然要罢他的官,把他打倒,以至在一些同志看来,只有“要打倒的人”才会公开批评,或者非等到错误发展到不可救药的地步才去揭露,否则,就揭露不得,批评不得。现在,我们就是要改变这种不正常的做法,提倡及时的、实事求是的、与人为善的批评,做到防微杜渐。
《工人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最后说:执政党的党风好不好的问题,是一个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任何疏忽,或者把端正党风同搞四化、同安定团结对立起来,都是错误的、有害的。现在,我们端正党风的有利条件很多,只要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继续努力,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争取在不长的时间内促进党风的根本转变,是完全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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