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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郊试行合同制推广农业技术 农民欢迎 科技人员高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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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8
第3版()
专栏:

  重庆市郊试行合同制推广农业技术
  农民欢迎 科技人员高兴
本报讯 记者白筠报道:四川省重庆市郊区县试行由农业科技单位与社队签订合同的办法,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经过一年实践,证明这是加速推广农业技术的一条好办法。
过去,推广农业技术大多靠行政命令,靠国家拿钱。因缺乏具体指导,又无人承担技术责任,收效甚微。随着国民经济体制的改革,今年以来,重庆市的一些农业科研、技术单位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摸索用经济手段推广农业技术的路子。
他们的具体做法是:由农业科研技术单位和生产队签订技术推广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一定面积的包产田块和包产指标。农业科技单位负责提供包产田块的主要栽培技术,生产队严格按技术措施办事。如因技术措施不当造成减产,减产部分由科研单位负责赔偿;如果超产则从超产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对科研单位的奖励;如未按技术措施执行造成减产,其责任由生产队承担。
签订技术推广合同受到社员和农科人员的欢迎。他们认为这样做的好处是:
一、有利于把农业技术和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生产,促进农业的发展。用合同的方式推广农业技术,科研单位承担技术责任,农民比喻吃了“定心汤圆”,敢于大胆接受新技术。凡是实行合同制的地方,增产显著。如巴县含谷公社六合一队是远近有名的下涝低产地区,1979年下涝田的单产仅有200来斤。今年春天,巴县农科所和该队签订了技术推广合同,包产的田块水稻亩产达777.5斤,比合同包产指标450斤超产了58%,创历史最高水平。每斤稻谷的成本也比1979年下降了37.5%。
二、扩大了科学种田的影响。通过技术合同的实施,群众亲眼看到了推广农业技术后个人与集体得到的实惠,信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人越来越多。原来还要看一看的生产队,现在纷纷找上门来。如江北县农科所就有几十个生产队争着要求签订技术推广合同。合同队附近的生产队也常常跑来邀请农科人员去讲技术课,解决生产上的难题。巴县农科所随着合同的实施,为附近两个公社5个大队26个生产队培训了一批技术力量。过去,农民种田听队长、书记的,现在说:“我们听技术员的。”
三、促进了科研与生产结合,有利于农业科研事业的发展。技术合同的签订,推动了生产的发展,反过来又给科研工作不断提出新的课题,促使农业科研不断攀登新的高峰。巴县农科所在下涝田低产变高产的基础上,准备和高产队签订技术推广合同,摸索保持稳产高产的路子。合同制的实行调动了农科人员的积极性。过去农科人员跟着书记到处转,没有责任,也无法考核成绩。现在,包产田块就是试卷,责任心加强了,钻研业务的劲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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