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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森林法》 及时受理毁林案件刹住毁林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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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9
第2版()
专栏:

  鄢陵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森林法》
  及时受理毁林案件刹住毁林风
新华社郑州12月17日电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及时受理偷盗、滥伐、毁坏林木案件五十多起,刹住了毁林风,全县林业管理有了明显好转。
位于黄泛区的鄢陵县经过二十多年的营林造林,森林覆被率已经达到17%,是全国林业先进单位之一。今年以来,一些社队和个人错误理解党的农村政策,刮起一股盗伐、哄抢林木之风,给林业生产造成很大损失。这个县的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办事,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全县各地,了解情况,侦查案情,对乱砍滥伐林木的案件及时进行了处理。
今年2月,柏梁公社张坊大队木工王恒祥,先后偷伐集体树木4棵。这个大队的王保军砍伐集体树木16棵。社员王国雨进行劝阻,王保军不仅不听,反而说:“现在是捞一把的时候了,这次就是法办,我也要锯。”在他的煽动下,当天就有49户社员把集体的613棵树全部抢伐一光。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派人进行调查,当场依法逮捕了主犯王恒祥、王保军,交人民法院法办。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起诉惩办毁林主犯的同时,还把其他一般毁林者的违法事实反映给县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应得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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