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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城镇居民有计划自建住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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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19
第3版()
专栏:

  提倡城镇居民有计划自建住宅
自去年以来,全国已有110多个城镇的职工和居民自己动手建造住宅,竣工面积达330多万平方米。
目前国家还不可能拿出更多的钱用于住宅建设,广大群众十分体谅国家这一难处。去年6月,福州市废除不许群众自建住宅的“禁令”后,许多居民在不影响近期城建规划、不影响附近住宅通风采光、不影响市容观瞻、不妨碍消防救火、不阻碍交通和不堵塞河道的前提下,开始自己动手建造住宅。浙江、江苏、贵州等十五个省、市、自治区也创造了多种多样的自建方式。有的全部由自己投资、投料、投工兴建住宅的叫“自筹自建”,有的由几家联合起来建造的叫“自筹联建”,有的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或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并在建筑材料供应、运输条件等方面提供方便的叫“自建公助”,还有的由群众筹集资金,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设计、施工和供应材料的叫“集资统建”。
各地群众还发扬团结互助精神,解决自建住宅中的资金问题。广州市缝纫机工业公司成立了群众自愿结合的经济互助组织——职工房屋修建储金会。参加储金会的职工每月按规定存款,公司也从福利费中拨出一部分款,给储金会作基金。如有职工建房,每户借款最多可达二千元,一般五年内还清,有困难者可适当延长还款时间。从去年11月以来,储金会已向八十户职工提供了建房借款55,000多元。
新华社记者 张瑞三 王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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