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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等教育应当有法制教学内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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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20
第4版()
专栏:关于教育工作的讨论

  高、中等教育应当有法制教学内容
  齐齐哈尔师范学院政治系学生 程继光
目前,我国除了政法院校(系)以及其他院校少数有关专业外,大多数高等院校没有法制教学内容,中学在这方面更是一片空白。
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必须普遍深入地向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在学校中开设法制教育的内容,使青少年学生懂得一些法律知识,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守法观念,并且可以使我国人口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尽早摆脱对法制的少知或无知。
现在,德育在学校教学中主要由政治理论课来承担。政治课是高等院校的共同课,其内容主要是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中共党史(有的还包括国际共运史)等,而没有系统的法律知识方面的教育。师范院校的政治专业,一般不把法学作为必修课,有些院校的政治系甚至从未开过这类课,也从未配备搞这方面教学的教师。这不能不令人为之担忧。连师范院校政治系的毕业生都不懂得法律,我国的法学教育未免太不健全了!
为了加强高、中等学校的法学教育,我建议:
一、修改教学大纲,适当调整原来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比例。可以先在政治课范围内进行调整,腾出一些时间用于法制教学。中学法制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向学生讲授最起码的法学常识,侧重于培养他们树立守法观念,使其在走上工作岗位或进入大学时,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有一个初步认识。高等院校应使学生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有更多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多掌握一些与各自专业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些文科学生,还可以学点法学史和法学思想史。
二、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培养师资。当前,缺少法律教师是一个大问题。由于司法部门很缺人,加上学政法专业的学生少,所以短期内只能依靠现有政治课的师资力量,开展这项新的教学工作。可以聘请有经验的法学专业教师或专业人员给政治教师上课,通过短期培训,使大、中学的政治教师尽快掌握一定的法制教学基本知识,然后让他们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今后,尤其要重视对师范院校政治专业学生的法制教学工作。
三、组织力量编写教材,并从现有法律文件和各种宣讲法制的学习材料中,选辑一套法制教学参考资料。
四、积极争取社会上的支持与协助,特别是取得司法部门的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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