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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21
第2版()
专栏:

特别法庭结束对黄永胜犯罪事实的法庭辩论
黄永胜竭力否认自己是林彪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特别检察厅检察员对黄永胜的辩解作了批驳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 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在18日至20日的三天下午就起诉书指控黄永胜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被告人黄永胜在法庭上先后为自己作了近三小时的辩护发言。他竭力否认自己是林彪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只承认是这个反革命集团的“一般成员”。
特别检察厅检察员张中如、朱宗正对黄永胜的辩解作了批驳。
在18日下午法庭辩论开始后,检察员张中如首先发言。他列举法庭调查证实的大量事实,说明黄永胜与林彪、叶群等人有共同的犯罪动机,有合谋的犯罪行为,黄永胜在林彪反革命集团中占有重要地位。张中如说,黄永胜在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以及促使林彪下决心发动反革命武装政变、谋害毛主席的罪恶活动中,起了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2条、第98条的规定,被告黄永胜犯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因此提请特别法庭依法惩处。
接着,黄永胜拿着他事前准备的27页辩护发言稿为自己辩解。他说,林彪的一系列反革命活动,特别是1971年9月间策划杀害毛主席的阴谋活动,他“既未参与”,“也未共谋”,而且“毫无所闻”。因此,他是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一般成员”,不是主犯。他说,不能笼统地因为他曾经是总参谋长、军委办事组组长、中央专案第二办公室主任,就认定他是主犯。
黄永胜还辩解说,他对诬陷迫害彭德怀“没有责任,什么严重错误都没有。”他说,“彭德怀专案组提出建议:撤销彭德怀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剥夺公民权利。专案组把这份报告报给我,我只批同意上报……这是既合理又合法呀!下面处理不了的难题往上报,这犯什么法!”他还说,他只犯有严重错误,在若干“个别问题”上犯有罪行,并没有犯反革命罪行,等等。
19日下午,检察员朱宗正就黄永胜关于自己不是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而只是一般成员这一辩解进行了批驳。朱宗正指出,黄永胜的辩解是荒谬的。黄永胜同林彪、叶群之间的反革命勾结以及他们共同犯罪的事实,都说明他是这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而不是这个反革命集团中的一般成员。1970年9月,林彪反革命集团在庐山会议上阴谋用“和平过渡的办法”篡党篡国失败后,黄永胜与叶群、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密谋,订立攻守同盟,竭力掩盖他们一伙阴谋篡权的真相。当时,黄永胜规定:“各人的检讨,不得涉及林彪。”由此可见,黄永胜在这个反革命集团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1970年秋,黄永胜同叶群的秘密通话内容,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在这次秘密通话中,叶群坦率地告诉黄永胜:林彪“真正喜欢的只有你(指黄)”。黄、叶还在通话中策划他们未来的反革命生涯。叶群称黄永胜将“在中国革命和世界革命的领域上”“起很大的作用”。1971年9月13日前几天,在林彪一伙阴谋策划反革命武装政变、杀害毛主席最紧张的日子里,林彪唯独给黄永胜一人写了一封密信,要黄永胜“任何时候都要乐观、保护身体,有事时可与王飞面洽。”王飞是林彪集团发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的北京的负责人,林彪、叶群要王飞在搞反革命武装政变时直接听黄永胜指挥。1971年9月6日,黄永胜向林彪、叶群密报毛主席在南巡途中针对他们一伙讲话的内容,促使林彪下决心杀害毛主席。在此期间,黄永胜又与叶群通电话频繁联系。综上所述,黄永胜把自己在林彪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的罪恶活动中所应负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甚至说“毫无所闻”,并未与之“共谋”,是违反事实的。
朱宗正指出,黄永胜说什么认定他为主犯是因为他当时担任军委办事组组长、总参谋长等职务。这完全是诡辩。黄永胜正是利用他的合法权力和地位起着反革命集团主犯的作用。例如,他诬陷解放军总政治部是“几代招降纳叛的地方”,并指令要“利用矛盾,分化瓦解,各个击破”,致使总政大批干部、群众遭到诬陷迫害,有些人被迫害致死。黄永胜还利用中央专案第二办公室主任的职权,伙同林彪、江青等推迟罗瑞卿的手术治疗时间,组织专案人员对罗瑞卿进行不间断的审讯,致使罗瑞卿受到严重摧残。
朱宗正引用刑法第23条的规定说,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就是主犯。被告黄永胜在林彪反革命集团共同的反革命活动中,犯有大量的严重的反革命罪行,他同反革命集团头子林彪以及叶群的反革命勾结很深很紧,在他们共同犯罪中起着组织领导作用和主要作用。因此,黄永胜是这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
关于黄永胜否认他诬陷迫害彭德怀的问题,朱宗正指出,黄永胜在彭德怀专案组上送的定案报告上写的是“同意”,并不是写的“上报”。朱宗正质问黄永胜:你身为中央专案第二办公室主任,又是彭德怀专案组负责人,凭什么批准要对彭德怀判无期徒刑等4条处理意见?你批准这4条意见合什么“理”?又合什么“法”?彭德怀同志后来被迫害致死,你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针对黄永胜辩解自己没有犯反革命罪行的问题,朱宗正列举法庭调查证实的事实,说明黄永胜不仅犯有大量的反革命罪行,而且这一切都是故意的犯罪行为。朱宗正指出,黄永胜诬陷迫害的主要对象是叶剑英、聂荣臻、彭德怀、罗瑞卿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广州部队的高级军事领导干部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被告人诬陷这么多高级党政军领导人是“叛徒”、“特务”、“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坏人”、“密谋发动反革命政变”等,并对他们进行迫害,这都是犯了反革命罪行。被告人在诬陷迫害的手段方面,则是无中生有,颠倒黑白。例如,他明知叶剑英1934年在红军工作,明知当时敌伪报纸造谣叶剑英被俘,却非法批准以叶剑英为调查对象的所谓“第一号调查方案”,并将诬陷叶剑英被俘的材料长期保存。他还将一份通过逼供获得的所谓叶剑英等“密谋反革命政变”的情况简报面交叶群。这一系列行为都是有意的反革命的犯罪行为。
20日下午,检察员张中如就黄永胜的认罪态度问题发言。他指出,黄永胜自法庭调查以来认罪态度是不好的,对一些重要的问题,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仍然抵赖罪责。他提请法庭在对黄永胜量刑时予以考虑。
审判长伍修权在黄永胜表示放弃继续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以后,宣告法庭辩论结束,并告诉黄永胜可作最后的陈述。黄永胜在行使被告人这一最后陈述权时说,他在这几年里想了这么两句话:“惟有赭衣供瘐病,不曾涓埃答人民。”
审判长伍修权向黄永胜宣告:等候法庭评议后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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