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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政府不要一意孤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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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21
第4版()
专栏:短评

荷兰政府不要一意孤行
荷兰议会经过激烈的辩论,12月18日以两票之差通过了荷兰政府同意由一家公司为台湾建造两艘潜艇的决定。中国人民对荷兰政府这种不友好的行动表示强烈的不满和极大的遗憾。
必须指出,在荷兰政府作出决定的前后,中国政府曾就此表示了严正的立场,奉劝他们从大局出发,以中荷友好关系为重,信守中荷建交公报的原则,不做损害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事情。荷兰不少有正义感和责任心的人士也纷纷表示反对,指出荷兰政府的决定是“目光短浅和愚蠢”的。这次荷兰议会就这项决定进行辩论的情况,也进一步证明,尽管荷兰政府为谋求支持其决定花了很大气力,但是决议却仅仅以76对74票的微弱的多数通过,仅此也足以说明荷兰政府的立场是如何不得人心。
荷兰当局为了坚持这一损害中国人民感情和两国关系的错误决定,编造了种种站不住脚的所谓理由。它诡称,这一决定不包含有政治方面的因素。这当然是狡辩。众所周知,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是从不含糊的。承认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这是各国同中国建交的必要前提。在1972年中荷联合公报中,荷兰政府也曾明确声明,它尊重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现在,荷兰当局公然背离了自己在联合公报中的诺言,向台湾出售军舰,这怎么能说不包含政治因素呢?
荷兰当局又辩解说,它的决定主要是考虑到荷兰国内的经济困难。这种辩解也是徒劳的。当今世界上有经济困难和就业问题的何止荷兰一家。但是,解决国内问题不能牺牲与其他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和损害其它国家的主权。如果离开了这一基本原则,那么,签订公报规定两国在相互关系中的义务,又有什么价值呢?哪里还能谈得上国家的尊严和信用呢?
荷兰当局还有人说,荷兰政府的决定不会影响中荷长远的经济合作,企图以此来争取同情,安抚反对者。这显然是欺人之谈。如果荷兰政府一意孤行,不仅将损害中国人民的利益,损害中荷两国长期建立起来的友好关系,而且也不能不对荷兰今后同中国进行经济合作带来不利影响。
目前国际上有那么一些人,总想用旧的眼光和办法来同中国人民打交道。他们一面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前提下同我国建立正常关系,一面又或明或暗地企图同台湾建立超越民间性质的来往,甚至妄想制造两个中国。这是中国人民所不能允许的。中国政府和人民决不会放弃自己的原则,任何在台湾问题上损害中国人民利益的行为,都必将遭到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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