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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司发言人谈荷兰政府批准向台湾出售潜艇 中国政府表示强烈不满和极大遗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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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22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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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司发言人谈荷兰政府批准向台湾出售潜艇
中国政府表示强烈不满和极大遗憾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新华社记者就荷兰政府决定批准向台湾出售潜艇事访问外交部,外交部新闻司发言人在回答记者的询问时阐明了中国政府对此事的立场。
新闻司发言人说:荷兰政府不顾中国方面的一再劝告,无视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决定批准荷兰莱因—斯凯尔特—维罗梅集团为台湾建造海军潜艇,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极大遗憾。
新闻司发言人说,关于这家荷兰公司向台湾出售潜艇一事,早在荷兰政府作出批准决定之前,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曾分别向荷兰方面表明了中国政府的明确立场,并要求荷兰政府以两国友好关系为重,不要予以批准。遗憾的是荷兰政府未予认真对待,仍于11月29日作了批准的决定。随后,中国政府于12月3日再次向荷兰当局进行了严正交涉,要求荷兰政府重新考虑这一决定。
新闻司发言人指出:向台湾出售武器完全超越了民间贸易的性质。荷兰政府这一决定违背了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背离了中荷两国1972年建交公报的原则。荷兰政府这一对中国人民不友好的行动,引起了中国人民的义愤,不能不对两国关系带来消极影响。荷兰官方竟有人声称,荷政府的这一决定不会影响两国长远的经济合作,这种自欺欺人的说法显然是为其错误决定辩解。
新闻司发言人最后强调指出,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任何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损害中国人民的利益,都将遭到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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