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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所改革科研管理 实行成果有偿转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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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23
第3版()
专栏:

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所改革科研管理
实行成果有偿转让
本报讯 记者肖关根报道:从去年年初开始,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扩大自主权,实行企业化管理,成果有偿转让,推动了科研工作的发展。
过去,这个所的科研计划只是由上级统一下达,科研经费则是采取“差额补贴”的办法,花多少算多少。科研所只按上级规定办事,不用关心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和收入的多少。不少项目成了“胡子课题”,有的项目轻易上马下马,浪费很大;有的项目虽出了成果,但与生产脱节,不能迅速推广应用。
这个所试行企业化管理以后,在科研计划方面,在确保完成国家重点科研任务的同时,同一些工厂企业直接签订合同。由于采取科研收费、成果有偿转让等做法,加强了合同双方的技术经济责任,科研所注意尽快出成果,并在技术上负责到底,工厂企业对成果的应用也抓得很紧。去年全所完成鉴定的科研成果有30项,其中80%已在工业性生产或中试性生产上推广应用。
在经济方面,改为“增收节支、利润分成”的企业化办法,对科研、生产全面实行经济核算。这就促使所领导经常考虑如何最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争取最佳地完成科研任务。为了搞好管理,所领导积极学习科学管理方法,并制定和健全了一套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按经济办法管理科研的暂行办法”、“按经济规律管理科研程序”和“科研项目鉴定程序”等。现在每个课题都要根据技术先进性、经济有效性、方案合理性和其他要求四个方面评分,达到规定的分数才能立题。任务确定后,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内外条件,确保计划进度。采取了这些管理办法后,初步改变了过去科研工作中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的状况。考核和评奖也就有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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