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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物价会议确定集中力量贯彻国务院通知 控制国营集体工商企业的商品价格 凡由国家规定的工农业商品,任何地区、部门都无权涨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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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25
第1版()
专栏:

全国物价会议确定集中力量贯彻国务院通知
控制国营集体工商企业的商品价格
凡由国家规定的工农业商品,任何地区、部门都无权涨价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23日在北京闭幕的全国物价会议确定当前物价工作的中心任务是:集中力量,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通知》,确保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会议认为,这次稳定物价是中央狠抓调整、稳定经济一整套政策措施中的重要一环,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经济决策,各级物价部门必须认真坚决地贯彻执行。
会议指出,国务院通知的重点是要确保市场零售价格的稳定,严格控制国营和集体工商企业的商品价格,国营和集体工商企业经营的商品,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90%以上,控制了这部分商品的价格,不让他们随意提价和变相涨价,就稳住了大局,在安定人民生活、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等方面,都有重大的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物价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市场物价稳定。凡由国家规定的工农业商品,在全国各地的零售价格,不经过国务院批准,任何地区、任何部门都无权涨价,更不准擅自提价。各种议价商品价格,也要认真进行整顿。各级物价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同有关部门一道,组织一支强有力的物价检查队伍,立即普遍开展物价大检查,帮助各有关商品生产、经营部门和单位,具体落实、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物价检查要上下一齐抓,对于领导机关的问题,也要检查纠正。对于严重违法乱纪的案件,各地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
在会议讨论中,许多代表说,现在全国各条战线都在为稳定经济、稳定物价而积极努力,这对搞好物价工作、稳定市场,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我们要鼓足干劲,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把工作做好。在确保市场物价稳定的同时,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进一步搞好物价工作的意见,为稳定经济、稳定物价作出贡献。这次会议是12月7日开始的。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到会讲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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