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4阅读
  • 0回复

话说“经济制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25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话说“经济制裁”
经济制裁,一改过去那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不失为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的一项好办法。你看,那些喊破嗓子都无济于事的“老旷工”、“废品大王”,一经经济制裁不就更名换姓了吗?
但是,有些单位却把经济制裁当成万灵药方,随意滥用。两个工人违犯了车间不准吸烟的规定,被罚款;某职工迟到几分钟,被扣工资;甚至小学生不完成作业、打架骂人也被罚款……
任何手段的效力都不是无限的。思想政治工作很重要,当它走上思想万能的极端,就使我们吃了不少苦头。奖金也是贯彻多劳多得分配原则的一个好办法,但到了滥发的程度,就不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经济制裁也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不能由着哪个领导的主观意志,想制裁谁就制裁谁,想怎样制裁就怎样制裁,而必须根据问题的性质轻重来确定,同时也要讲清道理,使受罚者当罪,群众心服口服。
少一些极端,多一些实事求是的精神,这是我们运用经济手段时应取的正确态度。
杨柳榭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