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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扶摇案看赵副局长的威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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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25
第2版()
专栏:记者来信

从刘扶摇案看赵副局长的威风
最近,我们到贵阳市开阳县采访,这里的许多干部和群众向我们反映:县工商局副局长赵鸿钧对群众一唬二吓三压,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一个赶场天,我们在县工商局采访,遇到两起受害者的申诉。青年农民刘安其申述说:他和他父亲刘扶摇1973年经开阳县、贵阳市及有关区主管部门准许,带了一个建筑包工队,在贵州省商业学校搞副业,负责拉盖房子用的砖瓦沙石,后又被请到省合作干校干活,没有违法行为。1974年忽然一股风,要取缔“地下包工队”,刘家父子等十几个人,劳动了一年多,挣得工钱3,000余元,全被贵阳市工商局冻结了。经申述理由,市局没有作“地下包工队”处理,开收据,收取了工商管理费1,600多元,其余款项按现金流通管理办法,汇到马场区银行营业所,让刘扶摇领取。开阳县工商局知道这件事后,副局长赵鸿钧却说:“贵阳市罚得,我们也罚得,他罚1,600元,我们也罚1,600元”。这样,县局又扣罚1,665元,连个收条也没有打。刘扶摇等十几个劳动力挣来的血汗钱,就这样不见影子了。
粉碎“四人帮”以后,刘扶摇多次找过赵副局长,要求退还工款,或者开个收条。赵却蛮横地说:“什么退款,收就收了,我打什么收条。”刘扶摇害怕赵的威风,打发儿子刘安其来催,赵鸿钧又恐吓说:“你不要跳,再跳我马上送你到公安局集训队”。刘安其对记者说:“最近马场区委专门研究,认为这是正当副业,要区工商所退款,区工商所推到县局,可是县局还是赵鸿钧在那里卡着不管。原来县工商局拿这笔钱盖了房子。记者为此访问了赵鸿钧本人和县工商局的许多干部,他们都证实,当时按照赵鸿钧的指令,县工商局派人到贵阳市去没收了马场区刘扶摇等四个包工队的集体副业款共6千多元,盖了一幢两层八间的楼房,名义是公房,实际上只让赵鸿钧和另一位和他要好的城关工商所长两家居住,局里的干部们称这座小楼“赵家楼”。
这件错案,是非是清楚的,本来是很好落实的。为什么“不落实”呢?问题还在于赵副局长自身不干净。除了上述化公为私,把暂扣款盖了自己的住房外,同一时间,同一个马场区,同有另一个包工队在贵阳干同样的活,却没有被卡过一分钱,而且生意越做越大。原来赵副局长的儿子就被收罗在那个包工队拿钱,这个包工队上下通了气,赵副局长就开绿灯放行。
赵副局长的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事,我们找过县委和县政府的负责同志,他们都证实,赵“就是那么个作风”,对群众一唬二吓三压。开阳县人民政府对赵副局长的所作所为能否严肃处理,人们拭目以待。
本报记者
甄为民 史越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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