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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 建立健全各级司法行政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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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27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
建立健全各级司法行政机构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据《中国法制报》报道:国务院最近要求各级政府在重建司法行政工作中加强领导,要着重抓好培训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律师等方面的干部和办好政法院校,使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中发挥应有作用。
国务院是在转发司法部《关于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的报告》的批示中提出这个要求的。
国务院在批示中说,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担负着组织、宣传、教育和后勤等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在重建司法行政工作中,要加强领导,逐步把各级司法行政机构建立、健全起来。
国务院在批示中还指出,1981年1月1日起,全国除极少数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外,都要全面实施《刑事诉讼法》,这是关系到法律尊严,关系到党和国家信誉的大事。各级公安、司法机关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努力保证《刑事诉讼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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