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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要和农民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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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29
第2版()
专栏:短评

造林要和农民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
把造林护林同广大农民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林业就能发展。新郑县的经验,对造林有普遍意义。
长期以来,在单一抓粮的思想影响下,林业的重要性被忽略了。在宣传造林的好处时,一般对造林能绿化祖国、造福子孙、改善气候、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的意义讲得较多,而对发展林业的现实意义,对群众当前的经济利益,则讲得不够。似乎林业收益是多少年以后的事,可望而不易即。林业生产周期是长些,但这不能成为不计成本、不讲经济效益的理由。有些地方尽管做了不少政治动员,林业总是发展不起来,甚至一再发生乱砍滥伐树木的现象,这同造林不注意经济效益,未能使群众得到合理的经济利益有关。对农民进行造林意义的教育是重要的,但必须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统一起来,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
对群众造林的积极性不可低估。新郑县依靠群众、因势利导,两年栽树的数量超过以前的28年,就是生动的证明。前一时期在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中,有些地区没有及时抓林业生产责任制,林木继续遭到破坏。这些情况说明,同样要用合理的经济手段调动群众造林的积极性。造林护林者得到的经济利益越多,积极性越高,反之积极性就会受到挫伤,甚至造成毁林。当前,认真宣传贯彻《森林法》,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歪风,从法律上保证林业不受破坏,十分重要。各地在发展林业中,应当把维护群众造林的经济利益摆在应有的位置。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既着眼于群众的长远利益,又狠抓群众的当前利益,必将调动起几亿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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