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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进行法庭辩论 江文有理有据驳斥江青无耻诡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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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30
第1版()
专栏:

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进行法庭辩论
江文有理有据驳斥江青无耻诡辩
公诉人江文用事实驳斥江青的谎言和诡辩,指出江青犯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搜查罪。他代表特别检察厅再一次提请特别法庭对江青从严惩办。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关于批驳被告人江青的发言
特别检察厅检察员 江文
1980年12月29日庭长、审判长和各位审判员:
现在,我对被告人江青1980年12月24日上午,在法庭辩论时,为她的反革命罪行所作的辩解,驳斥如下:
被告人江青的辩解,完全避开了本特别检察厅指控她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的犯罪事实,使用混淆黑白,颠倒是非的反革命惯用伎俩,企图转移目标,达到掩盖罪行,逃避罪责的目的。江青一再提出要法庭调与本案无关的证件和证人到庭,但对本厅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不出任何可以证明无罪的证据和证人。江青的无理要求被法庭驳回是理所当然的。被告人江青,在法庭面前,不仅对于本厅指控并经法庭调查证实的她的反革命罪行,拒不认罪悔罪,并且公然继续施展反革命两面派的诡辩伎俩,继续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诬蔑、诬陷用铁一般的事实证实她的罪行的证人,诬蔑全国各族人民对以林彪、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进行的正义审判,目无国法,蔑视法庭和法庭规则,诽谤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及法庭其他人员。对于江青的这种新的罪行,我提请法庭严重注意。
江青妄图把自己的罪行推到毛主席身上,是绝对办不到的
被告人江青的全部辩护言论,集中起来,就是攻击法庭对她的审判是什么“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江青竟然颠倒黑白,鱼目混珠,说她的反革命行为是代表毛泽东主席的,是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办的,妄图把反革命罪责,推在毛主席身上,借以掩盖她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反革命罪行,逃避依法应负的刑事责任。现在我列举一些事实,来揭穿江青的谎言和诡辩。
你江青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利用各种场合策划或直接点名诬陷大批党政军干部和群众,给人扣上“叛徒”、“特务”、“反革命”等等莫须有的罪名,滥捕无辜,制造伪证,制造冤狱,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
你江青伙同康生、谢富治指挥专案组,刑讯逼供,亲自下令对病势垂危的杨承祚、张重一两位教授进行“突击审讯”,折磨致死,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
你伙同康生、陈伯达擅自非法决定诬陷、批斗国家主席、党的总书记和国务院副总理,并进行人身迫害,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
1968年7月,江青为了诬陷、迫害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成员,与康生密谋,要康生给她一份八届中委名单,把88名中共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分别诬陷为“特务”、“叛徒”、“里通外国分子”、“反党分子”。康生在给江青的亲笔信中,明明写着“送上你要的名单”,江青在法庭调查中供认是康生“主动帮助”她搞的,这表明这份诬陷迫害八届中委的名单是江青和康生共谋的犯罪行为。江青在法庭上竟然狡辩说,她也向周总理要过一份名单,但同时又招供,周总理给的名单,只是标明那些人已经死亡,并“无政治情况”。江青勾结康生诬陷迫害中共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
江青在1976年3月2日擅自召集12省、区负责人开会,诬陷邓小平是“大汉奸”、“法西斯”、“反革命两面派”等等。江青在法庭上公然否认这一罪行,并说她“有代表毛主席去看望干部的习惯”,把责任推给毛主席。这是撒谎!当时,毛主席就斥责“江青干涉太多了,单独召集十二省讲话”。江青抵赖诬陷过邓小平是“大汉奸”,这有当时的记录为证,是赖不掉的。
江青诬陷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煤炭部部长张霖之是“彭真死党”,指使戚本禹煽动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残酷批斗张霖之四十多天,张霖之被迫害致死,难道这也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
江青诬陷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周扬是“叛徒”、“内奸”、“国民党特务”、“日本特务”,江青,这也是毛主席叫你干的吗?
江青诬陷全国劳动模范、掏粪工人时传祥是“工贼,被收买了”,时传祥被迫害致死,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
江青诬陷迫害的人太多了,用不着再列举了!
显然,被告人江青妄图把自己犯下的反革命罪行,推到毛主席身上,借以推脱罪责,逃避法律惩处,这是绝对办不到的。
被告人江青说什么:“逮捕审判我,就是丑化毛泽东主席”。这是对毛泽东主席的恶毒诬蔑和诽谤。全国各族人民心里清楚得很,他们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遭受的不幸,毛主席在领导方面有勿庸讳言的责任,其中包括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失察的责任。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男女老少,决不会因此忘记或抹煞毛主席在推翻“三座大山”、缔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开创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伟大贡献。当然也不会忽视对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党和国家领导人早已一再申明,毛主席在他一生的事业中,伟大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这决不是你江青和林彪一伙所能动摇、抹煞得了的。江青妄图利用毛主席的崇高威望来掩盖她的反革命罪行是徒劳的。在这个问题上,毛主席早就揭露和驳斥了你江青。
1974年7月17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她(指江青)并不代表我,她代表她自己”,“总而言之,她代表她自己”。
1974年12月23日,毛泽东主席严肃指出:“江青,一、不要出风头。二、不要乱批东西。三、不要参
(加)组织政府。你们看她有没野心?我看有。”
1974年底,毛泽东主席又说:“江青有野心。她是想叫王洪文作委员长,她自己作党的主席”。
1975年初,毛泽东主席说:“我死了以后她(指江青)会闹事”。
毛泽东主席这些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现在,江青还要继续把她的反革命罪行说成是代表毛主席的,是按毛主席的指示办的。这种谎言是骗不了人的!
江青以代表人民自居,是对亿万人民的公开侮辱
被告人江青还胡诌什么:“审判我就是丑化亿万人民”。江青,你这个严重危害国家严重危害各族人民的反革命罪犯,竟然恬不知耻地以代表人民自居,这简直是对亿万人民的公开侮辱。尽管十年动乱的历史已经过去,但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至今记忆犹新。谁不记得,1976年4月5日,首都广大人民群众,聚集在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总理,声讨“四人帮”那种正义的行动和壮阔的场面;谁不记得,当“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时,举国上下,欢欣鼓舞的情景。这都充分地反映了全国人民对“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切齿痛恨。江青代表什么呢?不过代表一小撮阴谋家、野心家、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打砸抢分子和形形色色的社会渣滓。
被告人江青还煞有介事地说什么“你们审判我就会使‘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和‘红小兵’抬不起头来”。这是江青颠倒黑白的胡说。特别法庭审判你江青在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反革命罪行,与当年的“红卫兵”、“红小兵”有什么关系?!现在,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代表了全国人民,也代表着当年上当受骗受害以后起来反对你们的广大青少年,你江青休想再妄图煽动和挑拨我国青少年与党和人民政府的关系。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横行的十年中,毒害了广大青少年,严重损害了年轻一代人的成长。他们同广大群众一样,强烈要求清算你们的罪行。
江青还质问法庭承认不承认“九大”、“十大”和怎样看“文化大革命”,如果不承认,就是“离开重大历史背景”,“隐瞒重大历史事件”。江青,收起你这一套妄图转移目标的诡辩吧。如果要讲历史的话,你是
“文化大革命”中的反革命。这就是历史事实。你所谓的“捍卫文化大革命”就是要捍卫打砸抢抄抓、刑讯逼供、诬陷迫害那一套,就是要继续把中国人民投入苦难的深渊,就是要掩盖你在“文化大革命”中的累累罪行。至于党和人民如何总结“文化大革命”,如何总结“九大”、“十大”,那是党的事情、人民的事情。你江青这个早已被开除党籍的反革命分子,有什么资格妄谈党的这次大会、那次大会或者中央全会的问题,江青提出这个问题,显然是妄图借此逃避本厅指控你的反革命罪行!
江青把自己扮成反林彪的英雄,是个弥天大谎
庭长、审判长和各位审判员:被告人江青在辩论中,还把自己打扮成反林彪的“英雄”。她矢口否认她在“文化大革命”中与林彪反革命集团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的事实,说什么“怎么能把谋害人的和被谋害的搞在一起?”这是一个弥天大谎。经过公安部的侦查预审,本特别检察厅的审查起诉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的庭审调查,大量确凿的证据完全证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1971年9月林彪反革命集团谋杀毛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被揭露和粉碎以前,为了实现共同的反革命目的,或者是公开配合,或者是秘密勾结,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颠覆政府,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些方面,江青一伙同林彪反革命集团是狼狈为奸,勾结在一起的。现在,让我用事实来说话吧:
1966年8月林彪、叶群指使雷英夫捏造诬陷刘少奇的材料,林彪不是首先批送给你江青的吗!诬陷、迫害刘少奇,你和林彪配合得还不密切吗?
1967年7月对刘少奇夫妇进行批斗抄家,不就是你江青和林彪互相配合,同陈伯达、康生、戚本禹非法决定策划的吗?
林彪、叶群捏造假材料诬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贺龙,诬陷贺龙是“土匪”,你江青则诬陷贺龙是“坏人”、“是个大刽子手”。贺龙不正是被你江青和林彪一伙迫害致死的吗?
江青伙同陈伯达、戚本禹煽动揪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造者之一彭德怀,诬陷他是“汉奸”,是“大叛徒、大反革命”。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黄永胜亲自审批“同意”将彭德怀“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剥夺公民权利”。彭德怀被残酷折磨致死,这不正是你江青和陈伯达、黄永胜等共同犯下的反革命罪行吗?
林彪、叶群诬陷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罗瑞卿是“汉奸”,你江青直接插手罗瑞卿专案组诬陷罗瑞卿是“大叛徒、大反革命”。
林彪捏造罪名,诬陷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陆定一是“反革命分子”。你江青则诬陷陆定一是“军统特务”。
你们,林彪和江青一伙共同诬陷迫害了那么多党和国家领导人,还不是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的反革命集团吗?
江青为了插手军队,亲自授意陈伯达,经过叶群,由林彪任命江青为中央军委文化革命小组顾问。
1966年10月,江青为了掩盖她的丑恶历史,与叶群密谋,指使吴法宪、江腾蛟非法搜查上海文艺界人士郑君里、赵丹等五人的家。并在林彪、叶群住处,由你江青亲自监督谢富治、叶群将有关你的材料烧毁。
1966年12月,江青与叶群密谋,指使江腾蛟派人揪斗原中央警卫局副局长、苏州地委副书记王敬先。王敬先被迫害致死。
1967年1月,江青伙同林彪策划揪“军内一小撮”的反革命阴谋。
1967年8月江青与叶群密谋,修改诬陷解放军报社负责人的大字报,并布置吴法宪找人抄写张贴,派人篡夺了解放军报社的领导权。第二天陈伯达以“中央文革小组”名义亲自出马,直接支持。
1968年3月,江青与叶群密谋,指派吴法宪将三十年代照顾你江青生活的女佣人秦桂贞骗来北京,先派陈伯达、叶群、吴法宪找秦谈话,几天后你又指使吴法宪捏造罪名,将秦桂贞逮捕关押七年之久。
江青还指使吴法宪非法逮捕上海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孙峻青。孙峻青被关押五年之久。
这么多的事实,还不能证明你江青为首的“四人帮”和林彪一伙是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的反革命集团吗?!
在林彪反革命集团被揭露和粉碎以后,江青又收罗了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余党,如原南京部队司令员丁盛、原吉林省军区政委王淮湘等,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你江青赖得掉吗?!
如果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内部后来有矛盾,那不过表明他们做贼是一伙,分赃有矛盾罢了。
江青在长达近两小时的所谓辩护发言中,对本厅指控她所犯的严重反革命罪行,没有提出任何可以证明她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通篇不过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转移目标、掩盖罪责的谎言和诡辩。
被告人江青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2条、第98条、第102条、第136条、第138条、第143条、第144条,犯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搜查罪。被告人江青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代表特别检察厅再一次提请特别法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3条,对被告人江青从严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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