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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兵某师在设营建房中 维护群众利益 千方百计节约用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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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0-12-31
第3版()
专栏:

铁道兵某师在设营建房中
维护群众利益 千方百计节约用地
本报讯 在山东省鲁南地区执行施工任务的人民解放军铁道兵某师,在设营建房中时时注意维护群众利益,千方百计节约用地,受到人民群众赞扬。
部队到达施工地区后,需要征用土地修建机关和连队住房。他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征地的规定,自觉把建房用地压缩到最低限度。某团17连原征用的土地已经低于上级规定的用地数量,后来经过精打细算,又给群众退回了一部分土地。在当地政府已同意这个团占用城关公社18亩农田盖房的情况下,团的领导同志考虑到城关社队土地较少,再占用他们的土地势必给社员生活造成困难。他们得知这个公社的供销社和生产大队合资兴办的一个旅社利用率很低,经常亏损,就和地方协商,决定租用旅社作为团机关用房。这样,既为社队节约了土地,又支持了社队企业的发展。所用租费比新建一个团机关还要节省许多钱。当地政府和群众都很高兴。
这个师在设营中,还做到尽量不用好地。某团在选择机关建房用地时,谢绝了当地政府让他们在县城附近盖房的好意,坚持在离县城较远的瘠薄土地上盖了住房。在当地政府已同意这个团占用城关公社工村大队部分社员的自留地修建仓库时,仓库党支部仍坚持到土质较差的土地上盖房。
这个师还注意把修建部队住房与帮助群众解决住房困难结合起来。某团要盖机关住房,听说远离城镇的苗馆公社李岩店大队的村址因地势低洼,易受水灾,早就想搬迁到地势较高的地方建村安家。但由于经济困难,这一愿望一直未能实现。这个团从人民的愿望出发,在不违背上级有关营房建设规定的前提下,和李岩店大队社员一起,在新地址盖房。房屋盖好后先由团机关暂住,待铁路竣工、部队调离后,再交社员居住。李岩店大队的二百多户社员无不为此拍手叫好。
徐刚 赵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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