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7阅读
  • 0回复

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 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提出四点要求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01
第1版()
专栏:

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
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提出四点要求
新华社北京1980年12月31日电 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关于1981年新年、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联合通知,强调指出,为了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必须继续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的团结。通知说,1980年,全国军民认真执行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形势和经济形势发展是很好的。地方政府和军队积极主动做了大量工作,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军政军民关系有了很大改善。通知对在1981年新年、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认真检查总结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统一认识,研究解决办法,并狠抓落实,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搞得更生动、更扎实。
二、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新年春节期间,军队要向全体指战员进行人民军队宗旨教育,使广大干部战士牢固树立尊重政府、热爱人民的思想,宣传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一心搞四化和拥军优属的动人事迹,以鼓舞士气。地方要向人民群众进行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教育,使大家增强国防观念和战备观念,爱护和支持自己的子弟兵。宣传人民解放军广大指战员在保卫祖国、进行现代化革命军队建设、参加和支援四化建设以及抢险救灾中作出的贡献和英雄模范事迹。通过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教育,深刻认识军政军民团结对于安定团结、建设四化和做好反侵略战争准备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的自觉性。
三、要以党的现行政策为依据,研究新情况下的新问题,主动做好团结工作,扎扎实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在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要加强和改进优属工作、采取适当的优待办法,切实保障烈属、军属、残废军人的生活。部队要帮助驻地群众治穷致富,因地制宜地搞好支援活动。
各级政府,要教育广大群众注意保护军事设施,支持部队军政训练、战备执勤、国防施工、生产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驻军要尊重当地政府,在不影响战备和训练的前提下,要积极支持地方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遇有灾情,必须大力进行抢救。
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和各少数民族广大群众都要积极支持驻军战备工作,加强军民联防;驻军要积极维护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尊重当地兄弟民族的风俗习惯,学习民族语言,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工作。
在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中,地方政府和军队双方无论对历史遗留的问题或遇到的新矛盾,都应当本着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国计民生、有利于战备工作的原则,以互谅互让的精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地方和军队都要为树立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而努力,做到讲文明、懂礼貌、有秩序、守纪律。
要认真负责地做好部队转业干部和退伍战士的安置工作。
四、搞好慰问联欢,广泛开展做好事活动,发扬军政一致、军民一致的光荣传统。地方政府应号召广大人民群众争做拥军优属的好事、军队应广泛开展为人民群众做好事的活动,互相学习,互相推进,使之到处呈现出军爱民、民拥军的新气象。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队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联欢慰问活动进行必要的改革,坚决反对借机轮番宴请和铺张浪费的现象。
新年春节期间,要提高警惕,加强战备,严防国内外敌人的破坏和捣乱,使全国军民安全愉快地过好节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