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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从调整公私关系中投机取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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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22
第2版()
专栏:

  反对从调整公私关系中投机取巧
吴群敢
四月中旬毛主席指出调整公私关系是今后财经领导机关工作的重心,五月份时中央财委会召开全国七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此后即采取一系列措施调整公私关系,在全国范围内公私关系已有显著的进步,私营工商业的困难,从而也大为减轻。
这种现象并不是偶然的。主要的这是由于公营企业基本上已能掌握明确的政策思想,私营企业大多也能运用政府的扶助,用以积极改造企业机构和经营方针,逐渐做到保本生产。在过去,公营企业有些没有在思想上确立长期与私人资本主义分工合作的观念,有的“为扶助而扶助”、“为照顾而照顾”,把公私兼顾的政策降低为临时救济的水平;有的扶助照顾不够,甚至公私之间个别的还发生相互排挤、倾轧等不合作的现象。现在,公营企业在毛主席的号召下,纠正了并正在改正着这些偏差,再加上大多数私营企业的努力改造,就使公私关系的面目为之一新。
但必需指出:现有的公私关系仍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缺点,即还有一部分的私营工商业家企图在调整公私关系中投机取巧,想要趁机捞一把,或是敷衍了事。因此,现在除了保持并继续加强过去正确的调整以外,必需设法纠正某些私营工商业家投机取巧和不负责任的态度,才能使公私关系继续往前推进一步。
这种不负责任和投机取巧的态度,主要的有下列四种:
第一、违反合同,迟交货、少交货、交坏货。
在这里又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不负责任,在接受政府委托加工或订货时,不问自己设备是否做得了,生产计划有无保证,接到再说。在到手以后,又不积极发动工人群众,改进技术,精简节约,减低成本,检验产品,致使无法完成交货任务。例如代纺棉纱品质,据花纱布公司检验的结果,能合乎甲级标准的仅有兆丰等五家纱厂,其余大多格林轻重不一,纺纱圈数不足,吸湿过多,捻度不足等。部分厂商所缴代织布匹,也有短码、发霉、油污、破洞等现象。但经研究检讨后,第二次检验时,已有相当进步。又如橡胶业订货,大中华、正泰两厂接到一野定货胶鞋四万七千打,约定六月五日交清,但截至六月十二日止,尚有四分之一无法交出。因交坏货而被退货者,大中华第一批交货占百分之一四,正泰占百分之二○。这些都是不负责任,和敷衍马虎的表现。第二种是存心捞一把,把政府委托加工的产品或国家银行的贷款,当作自己的资财,用作偿还旧欠或私自出卖,致使无法交货或只能交出坏货。三月二十三日,申新六厂订约代纺棉纱五五九件,申新七厂订约代纺四○九件,规定在四月十一日交清;但到期时申六仅交出六十件,申七仅交出一二九件;而在代纺期中直接在市场出售者,申六达三一六件,申七达四二○件(另有五十件向人民银行押款),可见该两厂将政府代纺物资大部分都在市场卖掉,仅留少数交缴政府,这是违反合约,取巧图利的行为。
第二、加工、订货、收购、贷款,什么都要,多多益善。甚至有的准备大批包下来,再分给同业,从中剥削;有的维持生产之外,还准备用作扩充设备,以便要求更多的加工和订货。个别的还有为要争取更多的加工订货和贷款,常夸大其改善劳资关系和保本生产的成绩,来欺蒙政府。
这种不老实的态度,主要的还是在思想上没有从公私兼顾的立场来看调整公私关系,没有体会到陈云副总理所说的:委托加工、订货、收购“应当根据国家的需要与可能。所谓需要是说委托加工的、所订的、所收购的货物,应当对国家目前或将来有用。”因为如果国家所委托加工的、所订的、所收购的货物,不合于目前或将来的需要,就使国家吞进来的货物吐不出去,资金既被冻结,就削弱了对私营企业继续扶助的能力,对公私双方都有害无益。“所谓可能,就是指所委托加工的、所订的、所收购的数量,应当以国家现有经济力量的可能为限,如果超过这个限度勉强进行,势必引起通货膨胀,破坏物价稳定,这就不仅不利于广大人民,而且也不利于私人企业本身”。
第三、有一部分私营企业自己不设法减低成本,只希望政府委托加工的工缴和订货、收购的价格,越高越好。甚至个别厂家还没有精确核算生产成本,只是片面地埋怨订价太低,并作为偷工减料的借口。例如橡胶业的大兴厂,原说承接政府订货要亏本,但经驻厂员会同劳资双方精密结算结果,这次承制雨衣三万件,价款十亿零五千三百万元,除付购原料及一切开支外,尚有利润三千一百五十余万元。
这种态度,也是不老实的。但从思想上说,主要的也只从“私方一利”的立场上出发,首先是没有认识到陈云副总理所指示的:“收购价格应根据市价,不应低于或高于市价,加工的工缴费,应根据加工地区合理经营的中等水准计算成本。凡市价低于成本由国家赔本的订货,资方应以保本为原则,凡市价高于成本,国家有利的正常订货,资方应在成本之外取得合理利润。”其次是没有认识到政府现在加工工缴和订货、收购价格对于中等经营水准的厂家已可敷本,而在政府方面则赔贴颇巨。以代织为例,据七月一日花纱布公司副经理秦柳方报告,政府代织棉布在五月份时每匹赔贴一、六二六元,六月份增至五、七九四元,六月底时,因纱价稍涨,成本更高,代织棉布每匹赔贴更增至一○、九六二元。因此现在经营较差的私营工厂,主要的是如何积极努力改造企业以减低成本的问题,而不应一味片面地请求政府提高加工工缴和订货、收购价格。
第四、抢购原料,囤积投机。例如全国机器工业加工计划公布后,五金行情暴涨数倍;华东纺织会议决定扩大代染,就引起染料价格的哄抬;橡胶业订货也使生橡胶价格连续上涨。一方面是原料商人趁机扳价,图谋暴利;另一方面是承接加工、订货厂商抢购囤积,助长涨风。
对于投机的原料商人来说,政府应根据共同纲领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扰乱市场的投机商业必须严格取缔”。而且政府的加工、订货,是有计划的,对于所需原料是有相当准备的,盲目投机的原料商人,终将自食其果。对于少数参加抢购的厂商来说,今天的问题是整个的,必须公私双方共同联合起来,有计划地统一采购和分配,才可相对地解决今天某些工业原料缺乏的困难;如果争先抢购,自乱步骤,原料价格将越哄越高,那不但给予原料商人一个好机会,而且也将增加工业生产的成本,对自己极为不利的。
总结来说,这四种不负责任和投机取巧的思想作风,都是根源于只从“私方一利”的立场出发来“化公为私”,“私而忘公”,“有私无公”,违反了公私兼顾的根本精神。这是有其一定的历史渊源的,在过去帝国主义,官僚买办的长期统治下,上海工商业家有些久已习惯于钻空子、说假话、欺骗蒙蔽,投机取巧的规律,当时谁要是不掌握这个规律,就很难发财致富。解放以来,工商业家大多都体会到旧的规律已不适用,但还有一部分仍未完全放弃,有机会时还想搬出来试试看。
这种人虽是少数,但因其直接危害国家的资财,破坏公私兼顾政策的推行,现已成为继续调整公私关系的主要障碍。因此,我们工商行政机关、公营企业、工会、同业公会,必须提高警惕、加强检查、督促私营企业的改造并加强其思想教育,纠正这些不负责任和投机取巧的歪风,发扬老老实实的态度,才能使我们调整公私关系的伟大工程,继续往前推进,获得更大的胜利。
(摘自七月十日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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