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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社员和农民群众的利益 京郊合作社收购小麦 现款或实物随农民需要付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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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22
第3版()
专栏:京市新闻

  保护社员和农民群众的利益
京郊合作社收购小麦
现款或实物随农民需要付给
【本报讯】为了保护社员利益,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顷决定再以现款收购小麦二百万斤。六月二十七日,供销总社召集郊区各分社负责干部布置这一工作时特别指出:在这工作中要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密切联系群众,要照顾群众利益,并要注意麦子的质量。现在八个郊区分社已按照总社指示开始了收购工作。为了照顾社员、群众的需要与方便起见,售麦时要钱或要实物(粗粮、百货、油盐等)听便。社员价与非社员买卖价格相同,但社员有优先权。北郊东营房村的农民说:“在解放前,每到麦收后,麦子便不值钱,一斤麦子还换不了一斤玉米,等着用钱,不卖又不行。今年合作社收购,一斤麦子可以换一斤五两东北玉米,人民政府与合作社真关心咱们的利益!”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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