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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建设、施工单位积极性,加快基建进度 基建投资由银行贷款效果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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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03
第1版()
专栏:

调动建设、施工单位积极性,加快基建进度
基建投资由银行贷款效果好
据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 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家拨款改为银行贷款的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已经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在这一改革正在各地逐步推开。
基本建设投资由拨款改为贷款的试点工作,是197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始实行的。到1980年11月底,全国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和电力、纺织、轻工、煤炭、石油、交通、建材、冶金、化工、商业、旅游等十多个行业进行了试点。试点单位同建设银行签订了六百九十多个建设项目贷款合同,贷款总额达三十三亿五千万元。
贷款要还本付息,基本建设投资由拨款改为贷款的方式发放,就使资金由无偿使用变为有偿使用,把经济责任、经济权力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对于加强基本建设的管理,调动建设、施工单位的积极性,提高投资效果,都有积极的作用。许多单位实行贷款后,慎重选择建设方案,改变了过去那种盲目争项目、争投资的做法。得到贷款的单位增强了责任感,改变了过去敞口花钱、不讲核算的状况。实行贷款还促进建设单位普遍加快基本建设的进度,争取建设工程早投产,早收益,早还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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