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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娘从自身经历中体会到移风易俗好处 四个女儿出嫁都不收彩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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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03
第1版()
专栏:新风赞

郭大娘从自身经历中体会到移风易俗好处
四个女儿出嫁都不收彩礼
元旦这天,陕西省咸阳市郊战斗公社碱滩大队喜气洋洋,人们熙熙攘攘拥到郭凤英家,向这位嫁女不收“彩礼”而闻名的郭大娘,表示祝贺。
郭凤英有四个女儿,今天,是她的四女儿王小利举行婚礼的日子。小利穿着大姐给她做的红底白花涤棉新棉袄,外罩一件淡红色的涤棉罩衣,打扮得美丽而大方。由本队青年陪伴,来到了婆家。新郎王广广家粉刷一新,大门口贴着大红对联:“移风易俗成婚礼,贯彻新法第一家”。横匾是“喜气盈门”。
23岁的王小利是一位很活跃的姑娘,担任着大队团支部副书记和民兵连副连长,打球、演戏、唱歌,她都是积极分子。她和同年的王广广从小就认识,在咸阳市二中又是同班同学,高中毕业后都回乡参加了农业生产。在业余文艺队,广广会吹笛,小利爱唱歌,相和以声,耳鬓厮磨,两人早就有意了,1978年正式订了婚。
当时,小利爸爸王志胜提出要200元“彩礼”。小利妈妈郭凤英说:“要不得,拿人家的钱理短”。她不但自己批评老伴王志胜,还请队干部和大女儿芳琴一道给他做工作,最后把老汉说服了,没有要一分钱“彩礼”。
郭大娘坚持不让老伴向女婿家要“彩礼”,是从自身遭到的不幸中体会到的。解放前,她的父亲以买卖婚姻将她许给王志胜。婚后,王志胜稍不如意就动手打她,还说什么“你是我花钱买下的,我想打就打”。解放后,经过党的教育,王志胜再不打骂郭凤英了。王志胜是个老实本分的庄稼人,郭凤英了解他,原谅了他的行动。
郭大娘立志移风易俗,决心支持自己的女儿,自由结婚,不要“彩礼”。早在三年困难时期,她的大女儿和一位复员军人订婚时,郭大娘就是这样做的。结婚前,亲家请郭凤英一同上街为她女儿买衣物,她也婉言谢绝了,并向亲家表示婚事一定要从简。郭大娘的二女儿和三女儿都是在十年浩劫时期结的婚。那时候,买卖婚姻的风气又有所抬头,而郭大娘毫不为其所动,仍然坚持不要“彩礼”。特别是三女婿家在山区,当时家境比较艰难,郭大娘不但不嫌他家穷,还尽力帮助女婿办好婚事。
新华社记者 李新民 黄陆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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