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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急流中抢救落水儿童 民警何仁华彭宗志英勇献身 公安部号召全体公安干警学习他们的高尚品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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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03
第4版()
专栏:

在急流中抢救落水儿童
民警何仁华彭宗志英勇献身
公安部号召全体公安干警学习他们的高尚品德
本报讯 1980年12月18日,公安部向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转发了湖南省公安厅《关于表彰何仁华、彭宗志同志为抢救落水儿童英勇献身的通报》,号召全体公安干警学习何仁华、彭宗志全心全意为人民的高尚品德。
1980年8月13日下午5时许,桃源县人民武装警察中队的干部战士从训练场返回营房的途中,突然听到“救命”的呼声。他们不顾疲劳,赶到出事地点。由于江水暴涨,浪高流急,五岁的落水小孩已被急流卷入江心,只见一对小辫在急浪中时隐时现,情况十分危急。在这紧急关头,副队长当机立断,带领六名会泅水的战士跳入江中。给养员何仁华第一个抓到小孩,刚托出水面时,一排恶浪将他卷进了漩涡。逆游而上的新战士彭宗志奋力向小孩靠拢也被急流冲走。经过他们顽强搏斗,终于救起了小孩,而何仁华、彭宗志却被卷进了江底,为抢救人民生命献出了宝贵的青春。
为了表彰何仁华、彭宗志的英雄事迹,中共桃源县委、常德行署公安处分别作出决定,号召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公安干警向他们学习。共青团桃源县委根据彭宗志生前的要求和表现,追认他为共青团员。湖南省公安厅批准何仁华、彭宗志为革命烈士,并分别记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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