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阅读
  • 0回复

监督市场物价 维护群众利益 北京市物价监督员发挥“哨兵”作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04
第2版()
专栏:

监督市场物价 维护群众利益
北京市物价监督员发挥“哨兵”作用
据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 《北京日报》今天在《维护群众利益的“哨兵”》的标题下,介绍了在监督市场物价工作中,真正起到了“哨兵”作用的几名群众物价监督员的事迹。
报道说,前些日子,西城区宫门口副食商店出售的一级大白菜,卖3分7厘一斤。附近街道群众物价监督小组组长张新富和几名组员走进商店,发现有的白菜不够一级。商店经理解释说,店里人手紧,没顾上加工分等,这菜应当卖3分钱一斤。随后拔下了价签。张新富还不放心,出店后不久就委托一人返回店里再看,发现白菜又卖原价了。她便自己拿钱让别人买回四棵白菜,结果有两棵不够一级,而且少1斤6两。于是,她带领物价监督员第二次返回商店,对货架上的白菜检查一遍,发现质价不符的占三分之一。在事实面前,商店经理承认了错误,纠正了错价。
去年12月10日,东城区物价监督员蔡寿山从一家馒头铺买了十个馒头,回家一过秤,有五个不够份量。他立即到主管这家馒头铺的朝内饮食基层商店反映情况。这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回到家里还是不放心,第二天清晨又来到馒头铺,一看有的馒头仍然个头较小,就又到饮食基层商店向负责人反映情况。过几天,蔡寿山第三次来到馒头铺,看到出售的馒头又白又大。
《北京日报》发表这篇报道时加了编者按,指出:
现在北京市有一千六百多名专职和兼职物价监督员,他们在稳定物价方面已显示出积极作用。如果人数再多一些,经常进行明察暗访,千万双眼睛盯紧物价,那些不遵守物价纪律的单位和人员就会有所顾忌,不敢明目张胆地随意提价或变相涨价,物价管理工作也就有了深厚的基础。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