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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贷款以利经济调整 浙江省农业银行要求各级农业银行、信用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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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04
第2版()
专栏:

严格控制贷款以利经济调整
浙江省农业银行要求各级农业银行、信用社
据新华社杭州1月3日电 浙江省农业银行最近通知各级农业银行、信用社严格控制贷款,以便有利于经济调整。
通知重点要求各级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对用于基本建设的企业设备贷款要严加控制。从现在起,国家农业企业和非种植、养殖社队企业的设备贷款,以及供销社办工业、集镇集体企业的中短期设备贷款,一律暂时停止审批新的贷款项目。对已经核定而尚未发放的上述各项贷款,要临时“冻结”,同时逐项进行检查。对那些原材料、燃料动力不落实,工艺技术不过关,地质资源不可靠,“三废”污染严重,大量挤占良田或建成后无销路,以及与大工业争原料的小丝绸厂、小精制茶厂、肥皂厂、皮革厂、棉纺厂、麻纺织厂、烟厂、酒厂等盲目建设、重复建设项目,应当立即停止继续贷款,并向当地政府汇报,以便有利于调整。
关于生产周转贷款,要求各地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原则。
为了坚持国家农副产品统购派购政策,要求各地银行、信用社对那些不完成国家农副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擅自搞议购议销,以及议价经营一、二类日用工业品的企业,一律不得贷款。对已经批准,持有营业执照的农工商联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可采用逐笔核贷的办法给予支持;对那些向生产队和社员收购产品,然后转手倒卖者,一律不予贷款。
为避免层层设库,增加中转环节,占压物资,通知规定对县以下的社队企业经理部,仍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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