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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责成苏州地区行政公署 纠正自立章法任意减免税收错误 行署开会决定将减少的财政收入补交入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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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05
第1版()
专栏:

江苏省人民政府责成苏州地区行政公署
纠正自立章法任意减免税收错误
行署开会决定将减少的财政收入补交入库
本报讯 据《新华日报》报道:江苏省人民政府就苏州地区在执行农村税收政策中的问题,责成苏州地区行政公署立即纠正不符合国家现行税法的做法,废除自立的章法;对由此而减少的国家财政收入,要补交入库。
根据孙焕海等群众来信,省政府派检查组于1980年10月11日至29日到无锡县、太仓县及有关单位查明了情况。省政府明确指出,苏州地区对这次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要进行深入检查,查明责任,严肃处理。
省政府检查组查明的情况是:去年,苏州地区以“变通”、“放宽政策”为借口,自行规定《1980年税收政策灵活掌握的几个问题》共20条,其中明显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有九条。按这些规定执行,估计全区一年要减少国家收入三千万元左右。地区财政局采取了瞒上欺下的错误做法。
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根据省政府的指示精神,于去年11月28日到30日召开了各县负责人和财政局长参加的紧急会议。行署负责人代表行署作了自我批评,地区财政局负责人也作了检讨。会议决定,撤销地、县自行超越税收管理权限的所有规定,已经做了的要立即纠正。由此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应查明情况,立即补交入库。目前,各县对应补交的税款,正在检查落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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