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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区实行统一的标准排列顺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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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07
第1版()
专栏:

全国各省市区实行统一的标准排列顺序
本报讯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统一的省、市、自治区标准排列顺序已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顺序是:1、北京市;2、天津市;3、河北省;4、山西省;5、内蒙古自治区;6、辽宁省;7、吉林省;8、黑龙江省;9、上海市;10、江苏省;11、浙江省;12、安徽省;13、福建省;14、江西省;15、山东省;16、河南省;17、湖北省;18、湖南省;19、广东省;20、广西壮族自治区;21、四川省;22、贵州省;23、云南省;24、西藏自治区;25、陕西省;26、甘肃省;27、青海省;28、宁夏回族自治区;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0、台湾省。
实行全国统一的省、市、自治区标准排列顺序,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的需要。行政区划排列顺序的标准化,将有利于计划管理、行政管理、统计汇总和人口普查,并为统一编码、收集整理资料以及建立数据库和广泛应用电子计算机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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