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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在大队、生产队建立民事调解组织 依靠群众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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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09
第1版()
专栏:

内黄县在大队、生产队建立民事调解组织
依靠群众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本报讯 河南省内黄县认真搞好信访工作,在大队和生产队分别建立了民事调解委员会和民事调解小组,发动和依靠基层干部、群众做安定团结工作,排难解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年来基本上扭转了过去每天都有百余名群众到县委上访的被动局面。去年1至11月,内黄县共受理信访案件891起,已处理了794起。1980年8月以来,内黄县再未发现有人到北京上访。
在信访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如宅基地、财产、林木、家庭、乡邻、宗族等纠纷。象这样一些问题,只要有人出面进行调解,做些说服教育工作,是完全可以就地解决的。豆公公社晁氏大队姜洪亮,因队里错砍了他家一棵树,本人不服。由于大队党支书当时处理不当,双方顶了牛。结果一直告到中央,成了长期解决不了的“老大难”案件。内黄县委认真总结了处理这类案件的经验教训,认识到依靠群众做好调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未激化之前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他们在全县500个大队中已建立了430个民调委员会,在2,416个生产队中已建立了1,684个民调小组。其成员有大队、生产队干部、老党员、老贫协成员,特别是推选一些在群众中有威望、主持正义、热情为群众调解纠纷的人和一些受尊重的老人、长辈参加。这样,动员了众多的基层干部和一些有影响的人都来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由于参加民调组织的人都是本村人,对纠纷的起因、具体情况和当事人都比较了解,由他们出面做工作,问题就容易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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