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阅读
  • 0回复

集合社会分散资金投向生产 京市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始募集第一期股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23
第3版()
专栏:京市新闻

  集合社会分散资金投向生产
京市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始募集第一期股款
【京市新闻处讯】北京市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积极筹设中。该公司筹备委员会二十日举行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八月二十日止,为募集第一期股款期,并以工商联合会筹委会、民主建国会及该公司等三单位为募股站。第一期计划募股数字为该公司资本总额二百亿元的一半,即十万股,一百亿元,除公股占百分之三十外,其余七十亿元将向工商业界及地方人士中募足。该公司股票分一股券、十股券、百股券三种,概用记名式,股东责任以缴清所认股份之金额为限。待第一期股金募足后,即正式开始营业。
兴业公司是一个公、私合营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集合社会分散资金,在政府领导下投向生产。经过该公司筹委会一个半月来的积极努力,现已明确了经营业务范围与公司组织办法,并明文订立了章程草案(业经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及市人民政府核准备案)。根据该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营业范围将为一般性投资及发起性投资两种。前者包括:一、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矿交通公用事业之投资;二、承受工矿交通公用事业发行之公司债;三、代募或承募前项企业发行之股票及公司债;四、保管前项企业之还债基金并代理发付股息及债券本息;五、呈准政府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后者则为对本市尚未建立而有利于国计民生之工业且合于投资条件者,发起举办,刻正在积极筹办一个针织染整厂。该公司营业年限决定为三十年(期满得呈请股东会决议,呈请主管机关核准延长之),每年度终了决算一次,分配盈余。为保证投资者一定的利润,章程中规定于开业三年内,不论有无盈余,公司保证发给投资者六厘股息。此外,章程中并有一章明确规定了公司的“会议与组织”办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