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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成立 明日起办理失业工人登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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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23
第3版()
专栏:

  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成立
明日起办理失业工人登记
【京市新闻处讯】北京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昨(二十二)日正式成立,明(二十四)日开始办理失业工人登记工作。京市人民政府为计划并指导失业工人救济事宜,根据中央颁布的“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的规定,特指派市劳动局马光斗副局长、建设局王明之局长、民政局董汝勤局长、卫生工程局曹言行局长、公安局刘坚夫处长、市总工会任彬秘书长、工商联合会筹委会张献庭委员、市合作总社王纯主任等为委员,组成京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张友渔副市长兼任该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分由劳动局马光斗副局长及市总工会任彬秘书长兼任。
该委员会下设失业工人救济处,为直接执行救济工作的机构。救济处下设有:办公室,办理有关救济的一切日常行政事项;组教科,办理失业工人登记、审查、统计,动员已登记的失业工人参加以工代赈工作或还乡生产,协助劳动局介绍失业工人到本市或外区工作,办理失业工人的教育训练工作;工赈科,办理以工代赈、筹办各项工程;救济科,办理救济金及还乡生产路费的审核、发放、检查督导救济失业工人基金的征缴等事项;生产科,办理生产自救事项。
成立会上决定在本市各区工会办事处设立失业工人登记处,办理登记工作。会上并讨论修正了北京市失业工人登记的办法,缴纳救济基金的施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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