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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禁区”到“闹市”——文艺作品中的爱情描写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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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10
第8版()
专栏:文艺随笔

从“禁区”到“闹市”
——文艺作品中的爱情描写小议
夏峰
爱情描写在“四人帮”横行期间,是文艺创作的禁区之一。近年来,却又成了创作的“热门”。作为禁区的时候,人们深感压抑,强烈要求冲破束缚;一旦变成闹市,不少人又嫌其过于喧嚣而啧有烦言了。
我以为,“闹市”当然比“禁区”强,它毕竟是繁荣的一种表现。不过,文艺创作不是赶集,确实也并非越热闹就越好。受人欢迎的物质产品,可以按照同一张图纸大量复制;精神产品,尤其是文艺创作,却最忌仿造。那些率先冲破禁区的爱情题材作品,使人耳目一新;随之一拥而上的大量作品,却多数似曾相识。这些作品放在一起看,翻来复去,无非是那么几种恋爱类型。观众读者由于失望而发出非议,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过去有这样一种说法,叫做“戏不够,爱情凑”。似乎爱情描写类似厨师手中的味精或胡椒粉,有提味之功效。殊不知,别的方面倘无创造,依靠爱情来凑趣,不过是在平庸之外增加一些轻浮而已。辛弃疾词曰:“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词人对此颇不以为然,所以作了自我批评。倘若“为赋新词强说爱”,那情况一定只能更糟。艺术的情趣取决于作者对生活的深切感受和高度的艺术素养。离开了这个基础去寻找捷径,如求助于爱情描写,那末,不仅“爱”莫能助,效果必定适得其反。
我希望读者不会误会我是爱情题材的反对者。我自信还不至于这么蠢。中外文艺名著中,以爱情为题材或有精彩的爱情描写的,不说是大多数,也不能说是很少数,这岂是某个人所能否定或反对得了的。但是,这些成功的作品,可以说没有一篇是为了迎合某类读者的趋时之作,而是发自作者心底的真挚的呼喊。也正因此,才在广大群众心中引起共鸣,传之不朽。我们当然不能要求每篇作品都成为杰出的名著,但是一切有出息的艺术家,无疑是应该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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