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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针织厂某些领导利用职权安排子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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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11
第3版()
专栏:各地报刊供稿

安徽针织厂某些领导利用职权安排子女
我们是安徽针织厂的职工,特向你报反映我厂某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事情。
去年,我们厂有16名自然减员招工名额,其中就有一半被“长”字号干部攫取了。据说文件规定,自然减员的招工对象应该照顾一些家庭困难、多子女无一人工作的在职职工,其子女必须是1979届以前毕业的待业青年。但是,我们厂党委书记前年已占用厂里一名自然减员名额,将他的大儿子招工进厂,这次又占用名额,安排了他的二儿子;副厂长和人事工劳科科长原都已有两个孩子参加工作,这次又各占用了一个名额。听说,在上报合肥市劳动部门审批补充对象名单时,劳动部门不同意该厂把党委书记等人的子女作为补充对象。但他们竟然开假证明蒙骗劳动部门,安排了自己的子女。难道可以允许他们利用手中的权为自己谋私利吗?我们恳切希望你们来我厂调查,为我们工人讲几句公道话。
安徽针织厂部分工人调查附记:
我们和合肥市劳动局的同志到安徽针织厂经过调查,证明该厂部分工人来信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去年,安徽针织厂有16个自然减员名额。该厂于9月份研究补充对象时,既没有提出补充对象的条件,也没有征求职工的意见,由人事工劳科和厂的个别领导决定,补充对象中除有八名是工人子女外,其余七名是中层以上干部子女,一名是一般干部子女。
10月15日,他们向市劳动局写了关于特殊困难要求占用自然减员指标的专题报告。市劳动局在审批这个报告时,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只批准了该厂10名1979届以前毕业的待业青年进厂,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六名未予批准(其中有厂党委书记、副厂长和人事工劳科科长的孩子,其他是一般工人的子女)。该厂少数领导为了将这六个人招工进厂,派人多次到市劳动局求情,市劳动局的有关同志答复说:根据文件精神,如果你厂1979届以前的待业青年该照顾的都照顾了,单位可同意照顾其他同志,但是,要有凭据。10月24日他们竟然写了假证明,说什么“根据使用自然减员指标的文件精神,我厂对占用自然减员指标的职工,应照顾的已基本给予照顾了,经研究同意綦××等六位同志的子女占用我厂1980年自然减员指标招收我厂”。市劳动局根据此证明,批准了这六个补充指标。
经调查,这个厂的职工中,多子女无一有正式工作的,1979届以前毕业的待业青年,现在还有三十多户,仅棉纺车间就有四户。这次均未照顾他们的子女作为补充对象。
安徽针织厂的个别领导,利用职权欺上瞒下、谋取私利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群众要求,把不符合招工条件的人退回,交该厂职工重新讨论。
合肥电台记者 孙华保
合肥晚报记者 吴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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