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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严惩拐卖妇女犯 五名主犯分别被判处5至15年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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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14
第4版()
专栏:

茂名市严惩拐卖妇女犯
五名主犯分别被判处5至15年徒刑
新华社广州1月13日电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一起拐卖妇女的案件,对贩卖妇女的主要罪犯郑文、郑球、郑权、郑积庆、郑南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这起案件,是茂名市公、检、法部门根据群众检举揭发,组成联合侦破组进行深入查访之后而破获的。
罪犯郑文、郑球、郑权、郑积庆、郑南是茂名市鳌头公社飞马大队人。几年来他们分别结成团伙,同广西的拐骗分子相勾结,以搞建筑、承包工程、招收工人、介绍对象、旅游等为名,诱骗广西河池、玉林等县市妇女115名到茂名,又以每个妇女200元至500元卖到广东的电白、吴川、徐闻等县,从中牟利,共得赃款22,617元。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调查了这些贩卖妇女的罪犯的贩卖活动,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公诉。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处郑文有期徒刑15年,郑球、郑权、郑积庆有期徒刑八年,郑南有期徒刑五年;对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的从犯,免予刑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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