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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察委员会 聘请监察通讯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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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24
第1版()
专栏:

  人民监察委员会
聘请监察通讯员
【新华社二十三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为密切联系与推动群众监督国家机关及公务人员,特决定在中央直属各机关、各国营企业部门及全国性的人民团体(工、青、妇)内,聘请热心公务的工作人员,担任该委监察通讯员。监察通讯员的工作是经常进行了解公务人员违反政策、法令,贪污浪费等损害国家人民利益以及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等情况,并搜集此项材料,向监察委员会报告或协助其工作,以便即时纠正此种缺点与错误。此项监察通讯员须由各机关团体推荐,经监察委员会审查合格后聘任。监察通讯员为义务职,但因工作上所必需之办公费用,监察委员会当酌予补助;同时对于工作著有成绩者,则给以适当的表扬和奖励。现人民监察委员会已向上述各机关及团体等发出通知,请其推荐监察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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