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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政策界限 发挥农村优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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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16
第4版()
专栏:报刊文摘

分清政策界限 发挥农村优势
要在用人上、方法上、政策上划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这是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我省(四川)农村商品生产是不发达的,以1979年为例,农业的主要产品粮食,其商品率(即净征购数占粮食总产量的比例)只有10.4%;主要是商品生产的林、牧、副、渔四业的总产值,只占农林牧副渔总产值的29.4%。因此,我省农业虽然已经连续四年丰收,农民的生活相应地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是社员平均从集体分得的收入却只有80.1元,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就有一个左倾路线、政策、思想的流毒没有完全肃清的问题,以致在一些问题上仍然界限不清,有的甚至是非颠倒,把本来是社会主义的事物却当成了资本主义的东西。就对用人的看法来说,发展农村工副业,必须用一批具有某些专长的能工巧匠,然而这些农村里的“能人”,过去几乎都受过这样或那样的批判,甚至被指责为“暴发户”、“新生资产阶级分子”……,长期被整得灰溜溜的。在这些流毒未肃清之前,许多同志怕犯“方向道路”错误,就不敢使用这些可贵的人才了。再如生产队在接受国家计划的指导,保证完成向国家交售重要农副产品任务的前提下,运用自主权,发挥自己的优势,发展一些国计民生需要的,价值高、赚钱多的农副产品,却被斥之为“单纯追求利润”,遭到种种阻挠。有的冒尖户,从集体分得的收入多,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增加了收入,因此有人眼红,指责这些正当的冒尖户是搞了什么“资本主义”,甚至给“小鞋”穿。当然,也有把错误的东西当成为社会主义的。比如,有的社队只图自己赚钱,重要农副产品未完成交售任务,就去搞议价出售;有的人丢了生产去做买卖,不是增加社会物质财富,而是用转移社会财富的手段去发家致富。这些认识和做法,当然不利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是错误的,应该加以纠正。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是有本质区别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目的是为了使资本家获得高额利润;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则与此根本不同,它是为了生产商品的劳动者、劳动者联合起来的集体、以及整个国家、社会的利益。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根本特点;我们对这一特点有明确的认识,就可以区别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就应该消除思想顾虑,大胆地去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
(摘自1月7日《四川日报》评论员文章:
《严格区分政策界限 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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