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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部队某工兵团保护森林资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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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17
第2版()
专栏:

福州部队某工兵团保护森林资源
人民解放军福州部队某工兵团,模范执行国家林业政策和森林法令,保护森林资源,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赞扬。
这个团所属七个执勤点都在闽北林区。这里盛产杉、樟、楠等优质木材。干部战士自觉地做到:不以任何借口私自到林区砍伐树木;不擅自向社队购买木材;不向群众私人订购木器、家具。全团从机关到连队,还制订了护林公约,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他们还带头改变当地到指定山区拣、砍杂木作燃料的习惯,通过改灶把烧柴改为烧煤。仅此一项,全团伙食单位半年就为国家节约了上千立方米木材。
这个团的指战员还把保护森林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他们见到有人滥砍林木,就主动前去宣传《森林法》,耐心地进行劝阻;发现新造林有些树苗枯死,就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一棵一棵补栽上。每逢当地社员烧荒垦山,干部战士还组成防火护林小组,帮助群众在林区周围加修防火道,监视火情,防止山林失火。
有一次,驻地将乐县城关公社新华大队林场烧山,不慎引起了一场大火,严重威胁着上万亩山林的安全。这个团的副政委王登祥立即率领九个连队的干部战士,奔走十多里,赶到现场,同群众一道扑灭大火,保护了山林。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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