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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过则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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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17
第4版()
专栏:短评

闻过则改
甘肃省领导机关添购小汽车,记者在报纸上提出了尖锐的批评。省委第一书记宋平同志在听到批评的当天,即给省委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领导同志写信,指出“批评的有理,应当欢迎”。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很快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检查错误,做出决定,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事情。这些,表明甘肃省委和人民政府是闻过则改,是对人民负责的。
“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正人必先正己,要求下级和群众做到的,领导首先要做到,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但要做到并不容易。甘肃省委做到了,表现了很大的决心和勇气。宋平同志在信中说:“过去对地区用自己的外汇进口小汽车,省委进行了批评,并作了重新分配;现在省委自己这样做,不检讨不公平。”这话说得好。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能只是对下级、对群众的要求,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出表率。“其身正,不令而行。”省委领导同志发现错误认真纠正,就有力量领导党员、干部和群众同一切违反《准则》的不正之风作斗争。
古人云:“古之君子,其过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意思是说,有德之人有了错误,好比日蚀、月蚀,不躲躲闪闪。错了,大家都可以看到;改正了错误,大家都很敬仰。这是古人对人的品德提出的一种理想,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能够这样做的是极少的。对于我们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这是必须具备的品德。被林彪、江青一伙破坏了的包括正确对待批评在内的党风,近几年来,逐步得到恢复和发扬。人们从甘肃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的行动中,再一次看到我们党纠正不正之风的决心,看到了希望,增强了搞四化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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