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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堂业劳资协商会议后 代表未向职工解释执行决议遇到困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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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24
第3版()
专栏:

  浴堂业劳资协商会议后
代表未向职工解释执行决议遇到困难
【本报讯】京市浴堂业劳资协商会议代表对第一次协商的某些规定因为解释不够,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了困难。劳资协商会议上通过的各项有关改进业务的问题:如添备肥皂便利顾客沐浴,取消克扣茶叶恶习。虽然这些措施对改进业务起着良好作用,但代表于会后只通知各浴堂实行,未能很好解释和听取会员对议案的意见,致使部分浴堂劳资双方因涉及本身利益,对会议的决定表示不满。如部分职工不明白添备肥皂的道理,而过去肥皂是他们代售的,认为这样是剥夺了他们的利益。关于营业时间问题,协商会议硬性规定一律上午七时开门,下午十一时落灯,但未顾及个别浴堂营业地点不适宜上述规定,致未能执行决议。
(顾博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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