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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款物的清查工作已着手进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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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18
第3版()
专栏:答复反应

救灾款物的清查工作已着手进行
你报去年11月30日三版刊登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陈建辉同志写的《唐山地区有些干部侵占救灾款物》一信,反映的问题属实。
中共滦南县委从去年以来,对全县建房补助款物的使用情况曾进行了几次清查处理。16个公社89个大队挪用的44万元补助款,到去年10月底,已全部退清。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分别给了党纪处分,并通报全县。马城公社马城大队10名干部侵占的建房补助款,也已全部收回。抚宁县城关公社小李官营大队干部多占的建房补助款,全部收回后,交群众重新评定。
类似问题,不仅滦南、抚宁县有,其他县也有。去年10月地区建委又召开了专门会议,为刹住这股歪风,确定了几条措施:发放救灾款物一定要经过群众评定,张榜公布,不能由领导说了算;对过去发放的款、物,要再次逐级进行清查,发现问题,认真处理;建立健全发放款、物的手续、制度,堵塞漏洞;地、县机关要重视来信来访,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唐山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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