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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己奉公的房管局长刘振东 他自一九七五年担任北京西城区房管局局长以来,一直带头不利用职权多占房、换好房、走后门;全家一直住在两间半的简易宿舍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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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20
第4版()
专栏:

克己奉公的房管局长刘振东
他自一九七五年担任北京西城区房管局局长以来,一直带头不利用职权多占房、换好房、走后门;全家一直住在两间半的简易宿舍里。
本报讯 1980年11月,北京市西城区房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振东同志当选为第七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消息传来,机关的干部、职工都十分高兴。他们联想老刘到职五年来的一些感人事迹,都称赞他是个克己奉公的带头人。
1975年10月,刘振东从延安完成支边任务回到北京不久,就调到区房管局。在他参加的第一次党委常委会上,就和同志们一起做出了“关于加强党委自身革命化的几项决定”,规定在房屋的管理和使用上,不准利用职权自己多占房,换好房;不准利用职权徇私情,开后门;在目前居民住房紧张的情况下,要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住房困难。老刘同志以身作则,带头执行。
老刘同志来房管局以前,和他的老伴、大儿大女,住在二楼两间半的简易宿舍里。楼道又窄又暗,五、六家合用一个厕所和一个自来水龙头,屋里没有暖气、煤气,连晾晒衣服的地方也难找到。有些邻居得知老刘调房管局工作后,曾开玩笑地说:“你们家这回可该挪挪窝了!”家里的人也曾流露出同样的想法。老刘却对他们说:“我们国家还有困难,居住紧张是个社会问题。我们应该首先想到群众,不能光想着自己呀!”1978年8月,老刘的爱人突然患了风湿性心脏病和脑血栓并发症,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行动困难。去医院看病,到室外晒晒太阳,经常得靠人背着上下楼。上级领导和本单位的同志们都不止一次地提出要给他调房子,都被他一一谢绝了。
一位房管所负责同志曾建议给老刘暂借一套条件比较好的楼房。老刘知道后,制止了这位干部的做法,还给这个同志讲了一段在延安时候的故事。他说:“在延安时,我了解志丹县的一位70岁的老红军、老党员、老干部。过去,他为革命出生入死,流血负伤,作出过很大贡献。按道理,政府对他照顾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位老同志坚持不要政府特殊照顾,还是长年工作在深山老林里,决心为建设延安艰苦奋斗一辈子。从他的身上,我懂得了什么是‘延安精神’。今天搞四化建设,任重而道远,首先需要发扬的是这种精神。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光图自己舒服呀!” (王俊明 谢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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