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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的尊严决不容侵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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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20
第6版()
专栏:

中国人民的尊严决不容侵犯
本报评论员
荷兰政府不顾我国政府的一再劝告和抗议,1月16日公开宣布坚持不改变它批准向台湾出售潜艇的错误决定。这表明荷兰政府一意孤行,继续在错误的道路上走下去。鉴于荷兰政府的行动破坏了中荷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的基础,我国外交部向荷方郑重提出要求把两国外交关系降格,并建议双方就这个问题进行谈判。这是我国政府为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为维护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而采取的必要行动,我们表示坚决支持。
荷兰政府批准向台湾出售潜艇,完全违背了1972年中荷两国签署的关于两国外交关系升格的联合公报的原则。这项公报确认了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指出:“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荷兰王国政府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重申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荷兰政府现在公然批准向台湾当局出售海军潜艇,这是粗暴地干涉中国内政,损害中国主权。中国政府和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由此而导致中荷两国关系的倒退,责任全在荷兰政府。
应当指出的是,不久以前,荷兰王国首相范阿赫特到我国访问,受到了中国人民的真诚欢迎,双方并且签订了经济、技术和文化合作的两项协定。当时范阿赫特首相曾经表示要加强荷中两国友好关系和经济、文化联系。但与此同时,荷兰方面却背着中国政府和人民,同台湾当局进行这样一种违反原则的交易。人们不禁要问在处理两国关系的重大问题上怎么能采取这样的态度呢?
荷兰方面搬出种种理由为荷兰政府坚持其批准向台湾出售潜艇的决定进行辩解。但是这些所谓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
一曰,荷兰首相在去年10月访华时,曾向中国政府非正式地提出荷兰可能向台湾提供潜艇的问题,而中国方面当时并未以惩罚性措施相威胁。他的意思是,似乎我国政府曾经采取了默认的态度。这一说法是毫无根据的。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已于1月18日正式辟谣,指出在荷兰首相访华期间,荷兰方面没有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我国谈过这一问题。其实,据荷通社报道,范阿赫特首相自己去年11月28日在记者招待会上就曾清楚地说过:在最近访华期间,他同中国领导人会谈时,没有提出过这笔订货;因为在那里决不可能得到真心实意的同意,而只能引起强烈的反感。范阿赫特首相现在的说法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
二曰,这笔交易基本上是荷兰的一家私人公司和台湾的一家企业之间的事,不包含政治方面的因素。谁都知道,潜艇的交易根本不是一般的民间贸易往来,台湾当局购买潜艇是用以装备它的军队的。而且,向台湾出售潜艇是经过荷兰政府正式通过决定批准的。这些都说明了这笔买卖的政治性质,而决不是什么私人企业之间的事。
三曰,中国政府的抗议是“含糊的”,“人们可以对其含意作出某种解释”。这种说法完全是不真实的。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举世共知的。我国政府在得知荷兰要把潜艇卖给台湾之后,就一再向荷兰方面阐明立场,提出劝告和抗议,指出这种做法势必要危害中荷两国关系。1月2日,我国外交部又一次通过荷兰驻华大使向荷方陈述中国政府的立场,明确指出荷兰政府关于批准为台湾建造海军舰艇的决定,违背了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背离了1972年中荷关于外交关系升格的联合公报的原则,并再次强烈要求荷兰政府迅速采取措施,取消向台湾出售潜艇的计划,否则中国政府将不得不要求把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处级。这样的强烈抗议的言词难道能够说是“含糊的”吗?试问,荷兰当局能够对其含意作出什么别的解释呢?
荷兰当局说,荷兰向台湾出售潜艇,是为了克服国内的经济困难。这种借口也是不能成立的。试问,如果一个国家为了克服本国的经济困难,就可以任意违反国际关系准则,就可以损害别国的主权,那末,这还有什么国际协议和准则可言呢?
中荷两国的友好关系是经过长期努力建立起来的,两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合作关系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十分珍视中荷两国之间的这种友好关系。今天,荷兰政府却为了眼前的利益,不惜破坏同中国的友好关系。这种目光短浅的做法,不仅是完全不顾世界大局,而且也违背了荷兰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们重申: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我们决不容忍任何国家搞“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阴谋,也决不容忍任何同中国正式建交的国家同台湾建立什么官方关系,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向台湾出售武器。我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任何人以为中国政府和人民会拿原则作交易,那就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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